一、用市场手段激活成都市投资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彭志诚[1](2020)在《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案例研究》文中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新常态下防风险、控通胀、稳增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现实需要和关键举措,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必然要求。而简政放权又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突破口,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权威性,更好服务社会公众的基础保障。党的十九四中全会鲜明指出:要赋予地方基层政府更多自主权,支持鼓励地方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快构建从中央到地方由上至下“权责关系清晰、运行运转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水利部《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也明确了创新农业用水方式、创新多元投资机制、加快农业水价改革、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工程管护机制等多项改革举措。上述政策文件为新时代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方向。取消、精简和下放权力是为了更加有力地促进社会创新,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并以此来编织一张覆盖全民,保障社会基本民生的安全网络,就要求把该管的管住管好,持续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不断优化行政管理流程,将先进的管理理念实实在在的运用到现实管理中。本文以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案例作为研究对象,梳理分析灌区“简政放权”改革中的行政管理机构整合、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灌区公共资源开发权放权等系列改革的背景、动机和经验做法。研究机构整合后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权责划分和府际关系;审批权限下放后的水资源配置权的分配和审批服务流程的精简,以及灌区水土资源开发放权后的政府监管和市场运作等内容,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参照、可借鉴的改革经验和启示,旨在建立一种运转高效、组织有序的灌区行政管理体制,探索一套适合现代化灌区管理的运行模式。本文运用府际关系理论、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等公共管理理论,从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个案出发,分析提出以下观点:(1)扁平化的行政管理体制有利于减少灌区行政管理的层级,压缩财政支出,提高机构的运转效率,并且对理清上下级水行政管理机构在灌区管理中的权利和责任,建立边界清晰的权责清单具有积极作用;(2)灌区管理权中水资源的配置权是绝对的核心,也是利益交织的关键点。本文认为在坚持水资源集中统一配置的前提下,推进水资源配置权适度下放给用水户所在的行政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更好服务用水户,并提高水资源配置的效率,增强节约用水。(3)大中型灌区的水土资源丰富,在加强保护的前提下,依法合理释放部分资源,通过政府和市场合作的模式,实现资源资产化运作,既节约了行政成本,又拓宽了灌区收益,并且引入的市场化机制对灌区资源的保护也有积极作用。本文认为在灌区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中运用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双管齐下,相互促进、约束,能够实现灌区水土资源的价值最大化。
谭雅璐[2](2020)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成都市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行政审批制度逐渐在我国完善并在我国开始实施。行政审批作为政府对经济发展及经济行为的有效管理手段,一直以来规范和引导着经济体制,在推动国民经济高水平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发展不断加快,政府职能为跟随市场经济的脚步,需要各级政府持续深化改革,此时原有的行政审批制度由于其繁琐的审批过程、复杂的资料报送对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了限制和阻碍的负面作用,市场主体的活力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压抑,市场和政府的分工不再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形势。党的十八大后,我国各级政府针对一直以来的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问题,提出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的升级改革,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微观管理、直接干预,将重心向加强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转移。税务部门是国家管理和调节经济活动的重要部门之一,在全国行政审批改革的浪潮下,国家税务总局开始提出加大力度进行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而“放管服”改革对行政审批改革方向和成效在“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提升服务”方面有更新的要求,行政审批改革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其改革成效直接关系到“放管服”改革的成败。本文从“放管服”视角以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为例,以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管制理论为理论基础出发,运用文献研究法、个案分析法等方法,根据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实际情况,全面地阐述了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进程,揭示在改革前后遇到的困境,并从“放管服”视角发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进行原因分析,提出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理论建议,提升基层税务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辖区内营商环境。在最后给出的进一步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行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建议,给出的理论性建议包括:一、完善行政审批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建设;二、完善行政审批改革政策落实与反馈机制;三、优化管理模式推进税源管理制度改革;四、完善行政审批的后续风险监督机制。提出的实践性建议包括:一、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二、加强税务机关内控监督及绩效管理;三、全方位推动信息化税收平台建设;四、拓展事中事后风险指标建设;五、多种途径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六、优化干部队伍行政审批业务水平;七、培养纳税人遵从意识。
张丽伟[3](2019)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文中认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我国现代化经济强国建设的根本要求,其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本论文研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这个主题,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和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规范与比较相关照的研究方法,深入研究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指导、指标体系,深入研究微观经济、中观经济和宏观经济三个层面的高质量发展问题。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方针,处理好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先富与共富、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短期增长与长期发展、国内与国际经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等若干重大关系。在高质量思想理论指导下,根据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积极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重点研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评价体系、中观评价体系和宏观评价体系建设,其中,从产品、市场、企业、创新四个最重要方面探讨微观评价指标体系,从产业经济、城乡经济、区域经济、国际经济四个最重要方面探讨中观评价指标体系,从宏观经济的均衡发展、国民分配、绿色发展、调控能力四个最重要方面探讨宏观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微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方略与制度研究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微观经济体系中,产品是微观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是所有经济活动的最终价值的标的物;市场是商品交换、价值实现的场所与机制系统,其质量高低直接决定着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使用的价值实现过程;企业是微观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发展质量高低直接决定着全社会最终产品的产出、效率、效益与资源配置水平;创新是引领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推动微观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高质量推进产品质量治理、市场体制机制、企业公平制度、创新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中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研究的重要内容和战略议题。中观经济体系中,产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价值链系统,其体系分工、协调、升级的质量水平决定着整个经济的现代化发展质量水平。城乡经济是国民经济的空间分布之一,其体系分布、融合、协同的质量水平影响着国民经济质量水平。区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空间分布之一,其体系协同、相互作用的质量水平影响着国民经济质量水平。国际经济是国民经济的空间分布之一,其体系分布、融合、交换的质量水平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全球化质量水平。推进中观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高质量推进产业经济、城乡经济、区域经济、国际经济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宏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微观经济和中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综合表现,也是保障微观经济和中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外部环境条件。宏观经济体系中,宏观均衡是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外部环境与条件,其均衡水平、程度、状况本身也是国民经济发展质量的整体表现。国民分配质量是实现宏观经济均衡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强国的重要议题,公平分配是经济善治的核心,是通往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代表着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绿色发展质量是所有微观经济活动与行为的最终外部结果,是最终决定人类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标的物。调控能力质量是政府全部经济管理活动的宏观效能总和,其制度体系、政策手段、管理能力等的建设水平直接决定着全部经济活动的质量水平效能。推进宏观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高质量推进宏观经济均衡、国民分配、绿色发展、调控能力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
刘晓姝[4](2019)在《要素流动、制度转型与乡村产业振兴 ——一个分析框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一个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特别是城乡发展不均衡,这一方面阻滞了“三农问题”的解决,延迟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牵制了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乃至整个国家现代化进程。因此,党的十九大高屋建瓴地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在其20字总要求1中,产业兴旺是首要要求和基础2。产业振兴离不开要素的合理配置。然而,长期以来我国乡村大量青壮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要素整体上偏向单向流入城市,乡村产业发展所需的生产要素短缺。这背后有深层次的制度原因,其核心是政府和市场关系。因此,本文从要素流动和制度转型的视角和逻辑研究如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本文尝试构建一个由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振兴乡村产业的理论分析框架。从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作为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的基础、“人、钱、地”矛盾及其关系的处理和解决成为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的关键3、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要素合理流动、处理和解决好“人、钱、地”矛盾、更好地满足乡村产业振兴与发展的保障,即“基础——关键——保障”的逻辑架构来展开和深入探讨乡村产业振兴和发展这一时代新命题。运用这一分析框架,本文首先透视了我国城乡要素流动的历史流变阶段,从中揭示出目前现实中城乡要素仍整体上偏向单向流动与乡村产业振兴之间的矛盾,强调其深层次的制度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制度性矛盾,而制度矛盾的核心又是政府与市场关系:在我国旧制度障碍尚未完全消除,新制度供给还不充分的现阶段,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实现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振兴乡村产业。这就需要国家加大对农村市场发育完善的制度供给及政策对要素流向的调节,通过政府制度供给的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的主导鼓励、促进要素流向农村。因此,本文按照基础——关键——保障的理论分析框架从三方面探讨了乡村产业振兴机制构建:第一,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供给,夯实要素流动基础;第二,促进“人、钱、地”合理流动,强化乡村产业振兴要素供给;第三,协调和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在促进要素流动振兴乡村产业中的作用。在理论研究基础上,本文选取成都和六盘水作为案例,这两个城市在政府和市场结合下促进要素合理流动振兴乡村产业的探索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成都2007年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大城市带大农村”、振兴乡村产业的一个比较典型的样本;六盘水作为贫困地区,以“三变”改革1为撬板,走出了一条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产业振兴的道路,为欠发达地区振兴乡村产业提供了一个可以参考和借鉴的路径选择。同时,本文聚焦国际经验,介绍美国和日本在乡村产业振兴方面的实践。美国是农业大国和农业强国,农业现代化程度高,其重视科技在农业产业中的运用、加强政府补贴力度等方面对我国产业振兴很有借鉴意义。日本在发展历史、乡村特征等方面与我国有诸多相似,其在因时因地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挥农协积极作用等方面做得较好。对待美日经验,基于有选择性借鉴的指导思想,可以“改造性移植”到我国农村农业的“土壤”中来,为我国要素合理流动、乡村产业发展提供路径选择。在上述理论分析及国内外案例分析基础上,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核心理念的视角,对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振兴乡村产业提出三点建议:第一,优先强化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把握好“量”和“质”,实现由“少”到“多”、由“有”到“优”的转变;第二,优先强化农村农业人力资本投资、资金供给、土地的利用和出让收益“取之于乡,用之于乡”;第三,优先强化政府和市场结合引导与主导下的要素流向农村农业,促进更多现代元素向农村农业的植入,促进传统农村农业向现代农村农业的转型和发展。
程秀建[5](2019)在《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财产权领域最根本的制度设计,各国都对土地制度作出了基于历史与国情的独特安排。我国独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既牵引着农村,又联结着城市,具有独特的制度品格。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成与完善,作为稀缺土地资源的宅基地的资产功能日益显现。建构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忽视了其经济属性,实践中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与农民缺乏必要的财产性收入来源的矛盾凸显,严重制约了农村、农民的发展。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通过市场配置宅基地资源已成当下改革的必然进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在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下,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我国现行法上并无有关宅基地“资格权”的表述,为寻求中央政策文件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丰富内涵在法律上的妥善表达与实现,需要在我国现行法体系下,以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文件为目标导向,结合实践反馈的经验,建构“三权分置”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法权结构。本文分为三个模块,七章内容。全文以第四章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解读为联结,围绕坚持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共享富民为价值导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法治创新这一主线展开论证。第一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一般阐释。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生成及演化溯源,系统地梳理了70余年来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迁历史。建国初期,在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指导下,新中国开展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为配合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国策,通过农业、农村向工业、城市提供原始积累。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与户籍制度双重管制下的城乡二元治理方式将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之上。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是一个系统的、综合的工程,承载着诸如居住、社会保障、财产、社会控制等复杂的功能。立基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之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具有强烈的公法色彩,在特定历史背景及社会环境下形成的宅基地使用权,拥有不同于传统大陆法系一般用益物权的独特秉性:在宅基地产权制度上,“两权分离”基础上形成“一宅两制”;在宅基地利用制度上,行政配置主导与市场配置辅助的双轨配置;在宅基地分配制度上,居住保障基础上构建了一户一宅、无偿分配、永久使用;在宅基地流转制度上,严格限制流转。正是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生成的复杂历史背景与承载的多重功能,决定了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意义以及改革的难度。第二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实困境及原因分析。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构建于计划经济体系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已经部分完成其历史使命,并因逐渐固化成型的宅基地利用格局在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中的重要的作用,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得以延续至今。但是,“权能残缺”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已不能因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甚至成为扼制农村振兴、阻碍农业发展、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实践中,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隐形流转的屡禁不止以及涉宅基地使用权交易的纠纷叠增,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面临重重困境,表现为既不能适应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要求,又无法达致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目标,且有逐步走向管理失控的风险。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时代的变迁。“后乡土社会”下农村社区封闭性与人口非流转性已打破。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所依托的“乡土社会”生活图景发生变迁。其二,功能的演化。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性功能凸显。此消彼长之间,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负载的居住及保障功能在市场经济冲击下逐渐减弱。其三,制度的供给。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由于立法价值偏差以及成文法的滞后性,造成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落后。第三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路径。市场经济条件下,出于经济效益的要求,当代民法制度催生了对效率的追求。从“所有”到“利用”的物权观念发展,要求实现“物尽其用、物尽其利”。缺乏处分权能的宅基地使用权使得宅基地及农民房屋成为农民手中的“死产”。新型城镇化发展方略下,以乡村为面向的城市化进程需要对既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作出转变,应当更注重农民需要什么,而不是农民可以继续做什么。事实上,作为农民拥有的重要财产性权利,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助于农民实现财产性收入的实质增加。因此,推进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对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以及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人地捆绑”的松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引发了制度功能的转变,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具备了实践可能性。虽然在理论上对于放活流转仍村争议,但多数学者已经提出,不宜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身份限制与宅基地使用权本身的物权属性予以混淆。严格限制农户处分宅基地的做法无异于是将所有的农民都视为“禁治产人”,与现代法律的“理性人”假设不相符。自2005年起,国家在天津等地先后开展了两轮的宅基地流转试点。通过对两轮改革试点的经验总结,得出如下结论:1.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应坚持以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共享富民为价值导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法治创新为主线。2.实施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三个前置性问题分别是宅基地应如何估值、改革应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以及如何理顺城乡关系。3.实施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三条不可突破的底线是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可变革、确保耕地红线不可突破以及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第四章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解读。改革起于农村,源自实践。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遵循了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惯常模式,即:自实践中自发探索到试点实践和政策先行,待成熟后以法律形式确认固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因实践需要而生成,从多年中央政策中关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连贯表达可见,其实质是农地“三权分置”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领域的延伸与扩展。经由语义逻辑对“分置”与“分离”的辨析,“分置”概念更符合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法律表达。通过对政策文本中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深刻意蕴的解读,可以发现“三权分置”改革的内在逻辑:落实集体所权为起点,保障农户的资格权是关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是落脚点及核心。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强化与落实集体所有权,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实现三方主体共享宅基地权利以及围绕宅基地建构权利,完善民法典权利体系等方面均具有重大意义。第五章为“三权分置”之下的集体所有权的立法表达。沿波溯源,我国集体所有权制度源于农村土地合作化运动。经过国家政治动员而迅速开展的农村土地合作化实践构建了独具中国特色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其建构之初主要作为一项社会变革工具而运行,并未明确区分集体所有制与集体所有权,直至物权法才第一次明确以“集体所有权”的表述方式将其与国家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相并列。通过对既有理念的检讨,集体所有权在性质上符合“新型总有说”理论,属于特殊的共同共有。通过对集体所有权在宪法与民法两个维度的考察,民法上的所权制度设计应在尊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进行,不应将公有制简单视为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而试图照搬西方的物权制度建构我国的农村土地法权体系。实践中,由于主体界定不明、权能残缺以及实现机制阙失造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弱化和虚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彰显了宅基地使用权“自物权化”的同时,极有可能因忽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集体所有权制度的时代功能,而对集体所有权产生新的冲击。因而,集体所有权的法制回应注意在以下三个层面展开:其一,明确集体所有权主体的二元性并将授予其特殊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其二,厘清集体所有权的特殊运行机制,完善其实现机制;其三,赋予集体所有权完整的权能,实现管理权能的回归。第六章为“三权分置”政策中资格权的法制因应。通过对实践及理论上关于宅基地资格权内涵及法律属性的梳理,指出成员权与用益物权两个视角下资格权可能的制度安排与妥适性,证成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属性为集体成员权。宅基地资格权的概念与表述仅在中央政策文件中以通俗用语载明,并无实体法上的意义。立法上仍坚守集体成员权的制度建构,而非创设新的宅基地资格权。物权法上的规范表达从“农民集体”到“本集体成员集体”的转变,意味着对农民集体成员权这种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事权利的确认。集体成员权制度建构为集体土地利用困境提供制度依据,集体成员权是连接集体成员与成员集体的纽带。完善的集体成员权制度有利于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与集体成员权益的保护,并能为成员集体内部秩序生发提供制度支撑。由于集体成员权与成员息息相关,具有明显的人法属性,已然溢出了传统民事权利的范围。因此,应将其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纳入到民法典分则物权编之中。第七章为“三权分置”政策中使用权的法实现。分置的使用权是“三权分置”政策的落脚点,应当在现行法体系内作出妥适的规制。通过对“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实践样态分析,循着宅基地“资格权”属于成员权的权利内容的论证逻辑,分置后的使用权在性质上属于去除身份性的纯粹用益物权,从而在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领域形成“集体所有权+集体成员权(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分置后)”的权利结构。回归到政策本意对“三权分置”作进一步的检讨,“三权分置”后三权在法实现过程中实际表现为“四权”,分由三类权利主体享有,即“集体所有权+集体成员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其他社会主体)”。“三权分置”为宅基地使用权上市流转奠定了基础,但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全无风险。不容忽视的是,资本的嗜血性与农民对抗资本侵蚀能力的弱质性。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宅基地作为农民生产、生存保障的必要性依然存在且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中央政策文件亦不无警醒的提出放活应予“适度”,即以不损害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为前提,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关键,严格落实一个“不得”和“两个严格”。否则,放活使用权将会遭遇集体所有权有被虚置、农民有居无处所以及使用权自身运行等诸多风险。财产只有进入市场才能实现,就农村发展而言,因其资源禀赋不同,并非均质化的世界,在放活土地使用权方面应作出区分,对不同的农村实际设定不同的管理目标。从宅基地分散、零碎的固有属性来看,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应扩展其经营性功能,以期实现宅基地的分散经营与规模利用又结合。农民房屋作为农民享有所有的权的重要财产,实现其财产性收益的核心是放活转让与抵押,变资产为资本。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直触农村土地制度核心。这是兴村振兴发展战略下国家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以及农民增收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因此,如何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内涵完整的映射到法律规范之中,将其转化为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实践操作性的法律制度以及这一法律制度的建构会对其他相关农地法律制度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均应给予密切的关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应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之上进行,以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三农”问题为依归,而非照搬西方物权理论追求理论上的纯粹与卓越。基于我国特有的产权制度,在历史的视野下寻求资格权及使用权在现有法律体系框架内的妥适表达,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能否落到实处的法制要求和条件。通过集体成员权制度建构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能够达成剥离宅基地使用权负载的身份属性与社会保障功能、实现了宅基地使用权完全用益物权化的使命。
蒲杰[6](2017)在《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尽管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建立了包括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农用地转用许可制度、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等在内的耕地保护制度,但基于巨量人口基数的城镇化以及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上级政府下达的规划用地指标被各种借口、各种方式突破,导致耕地面积过速减少,“双保”(保耕地和保发展)压力巨大。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度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显示,我国城镇人口数量在2011年已超过全国总人口的50%(2011年我国大陆人口总数约13.47亿),到2050年将超过70%。这意味着,按照不变人口计算(事实上,我国在2033年前后人口数量将达到峰值15亿1),在未来30年内,我国城镇人口还会增长约2.7亿,无论我们采取什么样的集约用地措施,我国城镇现有土地都绝对无法容纳下这如此庞大的人口。怎么办?路径只有一条:向农村要地。从国土面积看,尽管我国是世界上国土面积第四大的国家2,但我们的耕地数量却是非常有限的,存在总量严重偏低、人均耕地面积严重不足、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耕地区域分布严重不均以及耕地质量快速恶化等危及我国粮食安全的重大问题。另一方面,国家规定农民人均占用建设用地最高限值为150平方米,但实际却达到218平方米,高出国家最高限值的45.3%,村镇建设用地总量是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4.6倍。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课题组通过对典型村庄整治调研后发现,通过对村庄废弃土地进行整治可以挖掘村庄潜力46%至54%,净增耕地面积13%到15%3。而另一份调研数据则显示,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民人数达到2.53亿,导致了“空心村”的比例达到30%。上述两个方面说明,要持续实现粮食安全战略,我国土地利用政策必须“开源”和“节流”并举。一方面,要严格限制城镇用地,提高城镇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节流”;另一方面,不仅要开发整理耕地后备资源,而且要对利用粗放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复垦整治,补充建设占用的耕地,实现“开源”。这是我国实现耕地保护和补偿的必由路径。文章是按照这样一条路劲和逻辑展开的:首先研究了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接着梳理了我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立法演进、制度内容,考察了其运行效果,再对成、渝两地的地票(建设用地指标)制度进行实证考察和分析,然后考察域外耕地补偿的经验,最后落脚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完善和革新上。除绪论和结论外,文章的正文由五章组成。第一章是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正当性基础研究,分三节。第一节是我国土地利用现状,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我国耕地的现状,反映我国耕地存在的问题:耕地总量严重偏低、人均耕地面积1.47亩不足世界人均面积的1/3、耕地后备资源人均仅有0.105亩、耕地区域分布严重不均以及耕地质量快速恶化;二是我国农村建设用地(主要是宅基地)布局凌乱、布局无序、使用粗放以及闲置严重等问题;三是我国城镇化占用耕地对保护耕地带来了严峻挑战。第二节是揭示我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耕地面积随着城镇化进程而快速减少;二是耕地质量严重恶化;三是土地利用低效、囤地现象严重;四是市场机制导入不充分、行政管理失灵。第三节是占用耕地补偿和耕地保护制度的关系,通过梳理我国耕地保护法律体系的制度内涵,揭示出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共同构成了耕地保护法律体系的两个重要抓手,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对实现耕地保护制度的价值和目标至关重要。第二章是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立法演进、制度内容和运行效果,分三节。第一节是梳理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立法演进,根据制度演进的时间逻辑,文章将我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立法分为四个阶段:一是1978-1985年的无法可依期,二是1987-1997年的概念提出期,三是1998-2004年的发育形成期,四是从2005年至今的发展完善期。第二节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主要内容,即,“占多少、垦多少”的数量平衡制度、补充耕地和占用耕地的质量相当的质量平衡制度、先补后占制度、缴纳耕地开垦费代替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禁止跨省占补平衡制度、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按等级折算和以质抵量制度、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指标市场化交易制度以及异地补充耕地制度(含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省域内交易和补充耕地国家统筹两个方面)。第三节是对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运行效果考察,包括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运行效果,尤其是考察了存在的问题,为提出制度革新的建议做铺垫。第三章是典型样本考察,分四节。第一节是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考察。第二节是重庆地票,对其产生背景、立法演进、运作流程、特点和价值功能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考察。第三节是成都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对其形成背景、立法演进、制度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考察。第四节是比较分析,包括对增减挂钩制度与成、渝两地实践样本进行比较,以及对重庆地票和成都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的运行和效果进行比较,分析两种制度的优劣,为提出制度完善建议和革新服务。第四章是域外耕地补偿的经验借鉴,分二节。第一节介绍美国、英国等六个国家和台湾地区在占用耕地补偿方面的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第二节是启示和借鉴,归纳出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占用耕地保护补偿方面的经验做法:一是建立土地分区管制制度、制订科学用地评估办法;二是土地利用规划严谨、耕地保护严格科学;三是土地产权清晰、使用权保护到位;四是保护补偿机制以经济激励为核心,大力开发整理和复垦耕地,减轻城镇化对占用耕地的压力;五是引入市场机制、遏制征地冲动,主要是明确征地目的、严格征地程序、按照市场标准进行征地补偿。第五章是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完善与革新,分五节。第一节是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研究了指标交易对象的开放、交易方式的市场化、交易机制的开放、土地整治融资渠道的开放、指标交易收益的返还以及在复垦耕地保护上引入市场激励机制等六个方面的问题。第二节是对占用耕地补偿的几个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本文根据物权法理,首先澄清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属于“一种财产性权利”的定义,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做出了“一种新的物权类型”的界定,并根据“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提出新增耕地指标的权利属于投资人或者从约定,以及应按照不动产的登记方法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进行物权登记。第三节是对“质量平衡”的重新认识。文章挖掘了“质量平衡”的内涵,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需要出发论证了以“产能平衡”代替“质量平衡”的必要性,研究了耕地质量折抵面积的方法。提出以“产能平衡”代替“质量平衡”,建立统一的耕地复垦质量标准制度。第四节是研究异地补充耕地的相关问题,首先研究了政府调控对异地补充耕地的保障作用,接着论证了补充耕地指标是异地补充耕地的合理载体,建立补充耕地指标跨省交易机制反映不同区域土地的生产效率,目前的补充耕地的价格未全面反映补充耕地的价值,以及应确认建设用地指标省域内交易的合法性等问题。
阳盛益[7](2014)在《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提供机制研究》文中认为以培训促进就业不仅是各国政府解决就业问题的通行手段之一,而且是各国政府履行其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中国政府亦不例外。在中国,由政府提供的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先后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垄断提供、改革开放初期的公私分立提供、1990年代后期以来的政府指派式的公私混合提供的发展阶段。以公共就业培训中心、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多元培训机构已成为政府完成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提供的重要力量,但是在多元主体混合提供公共就业培训模式下存在竞争性不够、客户缺乏选择、政府定位不清晰、管理混乱、以及有效监管不足等问题,导致公共就业培训服务供给效益不高、绩效低下的困境,已很难胜任当前我国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时代的培训需求。所以,寻求一种新的机制来治理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多元主体混合提供尤为迫切。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准市场机制强调实施提供者/生产者分离、竞争性招标、和/或凭单制的应用,成为西方福利国家在传统上由政府垄断供应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领域构建多元主体竞争性参与提供的有效治理机制。在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培训服务中建立准市场机制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也是一种有用的新分析框架,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公共就业培训的准市场模式强调借助市场机制力量,通过用户选择和生产者竞争来实现高质量服务的提供。其操作机制首先需将原本集服务的供应与生产于一体的政府,实现购买者与生产者相分离,其次政府要以一定标准向外招标选定定点培训机构,然后以合同或准合同形式向招标选定的被认证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在准市场中,政府部门的角色是公共就业培训的项目组织者、资金提供者、质量监管者,不再是培训项目的具体生产者;各类培训机构竞争性地参与公共就业培训的生产;接受培训服务的各类对象可以自己选择培训。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有效运行依赖于有一个基于竞争与选择的市场结构、充分的信息、较低的交易成本、有效的激励等基础条件,其目标是要提高服务的多样性、有效性、提高供应商的回应性和客户的选择自由。在购买者——生产者相分离的前提基础上,构建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有三种路径选择:以目标管理为基础的内部准市场,以合同外包为基础的准市场,和以培训券为基础的准市场。随着培训服务的购买者——生产者的分离,他们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合同交易行为就会应运而生,因此要实现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良性运行,确保实现准市场的“效率、回应、选择和平等”目标,政府需要建立包括激励机制、信息机制和控制机制在内的多种治理机制。与传统的培训模式比较而言,新模式优势主要包括:可以充分利用了我国现有的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机构等社会培训力量的参与来确保我国政府面临的巨大公共就业培训任务的完成,有助于形成以竞争求质量的有效机制,有助于改变培训对象的被动局面、提高他们对培训商的可选择性,有助于实现政府对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混合提供格局的有效管理,也有助于推动政府转型。新世纪以来,随着统筹城乡公共就业培训制度的建立,一些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并创建了多种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新模式,如上海和南京等地的“职业培训补贴个人账户”,浙江的衢州、湖州、杭州,江苏、湖南以及四川成都等地的“培训券”,上海、江苏的泰州、苏州,江西、天津、山东烟台等地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浙江慈溪的“大培训”等培训制度。通过对地方政府创新的实践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这些地方政府非常重视公共就业培训市场化基础条件的建构,包括已经形成了一个由纵跨政府多层级、横跨政府多部门组成的多方购买主体,和一个由就业训练中心、技工院校和社会办机构等多种培训机构共同组成的多生产方共同组成的分散型市场结构。培训市场的服务对象则已公平地涵盖城乡各类劳动群体。提供多种类多层次的培训项目,强调招标和合同的使用,培训券得到越来越广泛地普及,建立起有效的培训管理制度、激励、信息与监控机制,重视培训的监管与结果的考核。通过对国家数据和我们调查数据的分析,政府创建的这样一种培训服务模式的总体成效是令人信服的,在培训总量、效率、质量、可竞争性、平等性、以及公正等层面所取得的成就可圈可点,不仅为提升我国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和促进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凸显了它与传统模式的比较优势,为政府有效利用多元化培训机构混合提供服务找到了一种治理之道。但是,政府购买的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提供仍面临着不少挑战,包括部分地方尤其是农村区域竞争条件难以形成和客户选择受限;委托与代理双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甚至合伙骗取补贴的道德风险问题时有发生;公共就业培训政策制度激励性不充分,导致培训市场参与主体存在参与动力不足;地方政府管理准市场能力不足等问题。回应这些挑战关键在于政府,建立并完善我国政府购买的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提供,需要政府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切实转变政府理念,明确政府责任,提升政府管理能力;促进可竞争市场的培育和确保市场生产主体间的平等;完善培训市场的信息、控制与激励机制,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加强制度建设,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的完善,为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改革和运行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赵强社[8](2012)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虽然明显提高,但却仍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二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在城乡、区域、群体和个人间的结构失衡严重,尤其是城乡差距。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十二五”乃至更长期重要的发展命题。实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形成惠及全民、权利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举措。本文从制度视角入手,分析、探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路径,具体来说:(1)从哲学、经济学、财政学、管理学等不同角度、不同学科、不同理论寻找“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依据以及可能的实现机制和路径。围绕“为什么提供”(均等化供给的必要性)、“由谁提供”(供给主体)、“怎样提供”(供给路径),给出本文的分析框架——“三化驱动、五位一体、七环联动”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体系和“一基本、三配套”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2)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造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现状的历史根源和制度根源,并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角度对我国城乡基础教育制度、卫生医疗制度、公共文化制度、养老保险制度、住房与就业制度、公共基础设施制度的城乡差距逐一进行了分析、评价,指出了制度的缺陷和制度改革的方向,奠定了制度创新的基础;(3)根据陕西彬县的“三化”发展相关数据建立向量自回归模型和向量误差修正模型来估计与分析,采用单位根和格兰杰因果检验,通过脉冲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等方法实证分析了1990年到2011年该区域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得出“三化同步”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创新的指导原则;(4)阐述了公共财政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的作用,明确了公共财政的基本定位,认为公共财政制度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根本保障,并在详细分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主要原因和科学估算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负担能力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制度的改革措施;接着,本文详细地分析了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和现行政府管理制度的弊端和缺陷,提出要改革二元户籍制度,建立一元化户籍制度,保障起点公平;改革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还农民财产权利,保障权利公平;建立服务型政府制度,实现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保障服务公平。通过“三配套”制度,构建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最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目标。最后,本文采用德尔菲法,依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遵循科学性、全面性、可获得性的原则,结合研究目的和已有的研究成果,并征询专家的意见,构建了一个三层(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从基础教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养老保险服务、住房服务和就业服务7个方面评价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并以陕西彬县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彬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创新方案。
曾万明[9](2011)在《我国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文中研究指明统筹城乡发展,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规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作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在破除二元结构、消除城乡差距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受自然环境、区位条件,以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城乡二元体制没有从根本上发生实质性转变,城乡差距仍然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世界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化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进入发达国家序列必须完成的任务。2003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以来,统筹城乡发展已成为我国在目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研究课题。本文在深入研究国内外城乡统筹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以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例,探讨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律和实现路径,以期为理论研究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提供借鉴与参考。1、论文的主要内容全文共分九章,除第一章导论外,在结构安排上可大致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二章至第五章,是文献综述、国内外实践和基本理论部分。后四章为第二部分,主要是探讨我国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途径和方法。(1)导论。主要介绍了本研究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范围界定以及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总结了创新与不足之处。(2)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综述。对国内外一些相关理论研究进行回顾,并对文献进行了简要评述。第一节,国外城乡发展关系研究。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论、杜能的“孤立国”理论、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缪尔达尔的累积性因果关系理论、麦基的亚洲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等国外城乡发展关系的代表性理论,并对这些理论进行了评述。第三节,国内统筹城乡发展研究。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分阶段总结了国内学术界对统筹城乡发展的研究进程。第四节,研究述评。城乡统筹发展理论的发展相当迅速,研究也较为深刻,在许多方面达成了一些基本共识,但仍然存在着理论体系有待完善、研究范围相对局限、研究内容不够丰富、评价指标涉及很少、持续性评价研究不足等问题。(3)国内外城乡发展关系的发展、变迁与实践。追溯国内外城乡发展关系的历史演进,梳理和研究各国统筹城乡发展的经验教训和启示。第一节,国外城乡发展关系的演变及启示。美国、英国、法国等欧美发达国家城乡关系随着工业化的进程,沿着“合—分—合”的历史轨迹正步入城乡一体化的高级阶段,印度等发展中国家选择农村工业化作为实现城乡共同发展战略。从这些国家的实践中,总结和提炼了值得学习和借鉴的经验。第二节,建国以来中国城乡发展关系的变迁与实践。建国以来,我国城乡关系大致上经历了一个从逐步产生差距,到差距趋向缩小、到又急剧扩大、再到走向统筹协调发展的过程,可以概括分为城市优先发展阶段、城乡互助发展阶段和城乡统筹发展阶段等三个阶段。(4)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条件。介绍中国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发展的基本态势,剖析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问题及原因,阐述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支撑条件。第一节,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发展的基本态势。从生产要素配置、生产生活方式、居民收入、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入手,分析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第二节,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原因剖析。从宏观视角分析了我国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形成的原因。第三节,统筹城乡发展的历史必然与现实意义。从历史必然和现实意义两个方面,分析了统筹城乡发展对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作用。第四节,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支撑条件分析。从工业化、城市化,财政投入、农村金融体系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条件。(5)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基础与理论框架。分析评价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理论框架,阐述统筹城乡发展科学内涵及基本理论问题,建立本研究的理论框架。第一节,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基础。重点研究分析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发展经济学理论、分工组织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第二节,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框架。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内涵旨在用统筹的方式协调和处理城乡关系,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对接与融合,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是市场经济动力机制、城市扩散动力机制、农村内部动力机制以及外部发展动力机制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6)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路与总体路径。阐述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手段,提出我国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径。第一节,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路。统筹城乡发展最直接的目标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其战略重点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战略手段是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联动发展。第二节,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路径。分析探讨了城乡统筹发展的空间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生态保护等“六个一体化”的发展路径。(7)统筹城乡发展的成都模式—基于成都“试验区”的实证研究。总结了成都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重点领域和基本经验,对成都模式进行实证分析。第一节,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第二节,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领域。成都市的城乡一体化建设,重点在产业互动、财政、金融、土地、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着力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第三节,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经验。“成都模式”创造了具有特色的典型模式,特别是在规划、产品供给、生产要素配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层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其诸多尝试为我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很好的实践经验。第四节,统筹城乡发展“成都模式”的特殊性和普适性分析。“成都模式”具有其特殊性,其他地区不能照搬照套。但同时“成都模式”的许多做法也具有普适性,在产业发展、农村资源配置、投融资平台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仍然有很多做法和经验可供其他地区学习和借鉴。(8)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难题和现实障碍。探讨国内外统筹城乡发展理论研究和运用上存在的缺陷,分析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第一节,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理论难题。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过去的城乡统筹理论从研究的重点、起源、角度等来看,对发展中国家来讲都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而且这些理论研究大多从宏观角度进行,在运用上也存在一定缺陷。第二节,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现实障碍。在实证分析成都试验区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统筹城乡发展仍然面临城乡产业互动、农村土地改革、财政投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很多现实的问题。要从这些现实问题入手,改善城乡发展的总体环境,发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动力机制,推进城乡不断融合,实现统筹发展。(9)统筹城乡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应用---以成都为例。在对“成都模式”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构建一套科学的城乡一体化多指标综合评价体系,建立评价模型,并利用评价模型对成都统筹城乡发展水平进行静态、动态分析,综合评价。第一节,对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在介绍成都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指出成都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第二节,统筹城乡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从评价指标体系原则、逻辑等入手,构建统筹城乡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三节,统筹城乡发展评价指标的计算公式,对统筹城乡发展进程的认识和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0)结论及政策建议。得出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点方向和相关政策建议,并提出未来可能拓展方向。第一节,研究结论。主要包括:探讨了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内涵;分析了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背景和条件;探索了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路径;总结了成都统筹城乡发展的推进模式。第二节,深化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方向。深化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是突破城乡要素配置的制度约束,具体方向主要有:构建区域产业互动良性机制;推进土地产权向农民“还权赋能”;构建有效的新型农业融资平台;建立全覆盖、均等化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第三节,政策建议。主要包括:构建合理的城乡产业结构;提高城镇化水平;改革农村土地制度;调整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改革户籍制度和用工制度;全面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等等。第四节,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包括统筹城乡发展长效机制、城乡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经验的总结推广等。2、论文的主要贡献和创新统筹城乡发展的内涵和外延极其丰富。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性的探索,在以下几个方面可能形成创新点:(1)丰富了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内涵。对统筹城乡发展科学内涵、目标体系、总体路径,以及国内外实践经验分析研究,解释我国城乡分割以及由此造成的城乡非均衡发展现象,深化了对中国统筹城乡发展一般规律的认识,丰富了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内涵,为我国缩小城乡差距,推行一体化建设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依据。(2)探索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推进模式。对统筹城乡“成都模式”的经验的实证分析,总结提炼个性和共性规律,得出“成都模式”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结论,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别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新的对策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3)分析了统筹城乡发展的现实障碍。在探讨国内外统筹城乡发展理论存在缺陷的基础上,以成都试验区实践为例,深入分析了我国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诸多现实障碍,为进一步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加快统筹城乡进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4)建立了统筹城乡发展的评价体系。对“成都模式”研究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统筹城乡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探讨了统筹城乡发展的评价方法,为建立我国统筹城乡发展定量分析提供了理论准备和参考。
刘嘉汉[10](2011)在《统筹城乡背景下的新型城市化发展研究 ——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城市化是社会生产力的变革所引起的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发生转变的过程,是非农产业和人口集中化、集约化、高效化以及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演变的自然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一方面,城市不断集聚人口和产业,城市文明日益提升,城市规模扩大、数量增加;另一方面,城市不断辐射和带动乡村,城市文明日益扩散。因此,从理论上讲,个国家或地区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意味着有更多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在农业产出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农村劳动力减少,农民收入会相对提高,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会呈现缩小趋势。但从中国的实践来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尽管城镇化进程呈现加速发展的势头,城市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2%较快提升至2010年的49.68%,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值却从1978年的2.56扩大到2010年的3.23。城乡发展差距的扩大,必然加深城乡之间的矛盾,严重制约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这一背景下,立足于中国国情和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党的十六大首次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此后召开的党的多次全会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又对这一战略作了强调和提升。为落实这一战略,中央在2007年6月正式批准成都、重庆为全国首批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国家层面上展开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新一轮探索。2009年5月,国务院在批复“十二五”期间将全面实施的《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时强调:要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在统筹城乡背景下如何实现新型城市化?成为时代提出的新的命题。本文选题,正是基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差距逐步拉大、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正式实施、城市化质量水平有待提升的背景确定的。论文以区域经济学、空间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等学科知识为理论基础,以统筹城乡背景下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为研究视角,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的成都市为实证研究对象,运用统计分析、计量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城市化、城乡统筹、新型城市化的概念、理论、实践等进行了阐述,对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新型城市化的模式、机制、与传统城市化的差异,以及成都在具体实践中的基本轨迹、阶段特征、主要内容、初步效果和经验启示等进行了分析,并对统筹城乡背景下推进成都新型城市化发展进行了思考,探讨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现实差距,提出了相应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本文内容在结构安排上,大体按照从理论研究到实证分析的顺序展开,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论文的理论基础部分,共分为四章。其中:第一章,导论:概要交待本研究课题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结构安排、研究范围、研究方法、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等,形成对本研究的基本认识。第二章,文献综述与基础理论:回顾评述了国外和国内学者关于城市化与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研究成果,概要阐述了城市化的涵义及相关概念、城乡统筹的概念和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基本理论,在此基础上建构起新型城市化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三章,统筹城乡背景下的新型城市化发展模式与机制研究。在对城市化机制理论进行阐释并对传统城市化发展机制与发展模式和统筹城乡背景下的新型城市化发展机制与发展模式作出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政府与市场的选择中构造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中国新型城市化新机制的理论主张。第四章,国外城市化道路选择与处理城乡关系的经验启示。该章主要选取6个典型国家进行模式研究:英国是第一个完成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的国家,美国是当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日本和韩国是与中国毗邻且人口、文化特点相似的国家,印度和巴西是与中国处于相同发展阶段和具有类似城市化特点的国家。对这些国家不同的城市化道路进行多角度、多方位的系统阐述和客观比较,从中找出其共同的特点和不同的规律,得出对中国城市化发展的经验启示。第二部分是论文的实证研究部分,共包括三章。其中:第五章,中国传统城市化模式反思及新型城市化实践命题的提出。采取纵横结合的方式,系统阐述了中国城市化进程及城乡关系演变、中国传统城市化模式的特点与问题,并在对中国传统城市化发展模式的反思中,提出了中国城市化模式的发展方向和正确处理城乡关系是新型城市化道路选择的逻辑起点的主张。此章主要为新型城市化命题假说的提出寻求经验数据支持。第六章,建国以来成都城市化的历史演变与回顾。该章是对成都城市化道路的过程分析和现状评价,目的在于更为清晰地了解和把握成都市结合国内外城市化的经验与教训,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机制,最终走出一条具有典型意义的新型城市化道路的现状及其演进过程。本章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城镇体系空间布局的发展与演进,二是城镇主体功能分工的发展与演进,三是人口城市化的发展与演进,四是城市化进程中产业的发展与演进,五是城市化进程中政策的发展与演进。第七章,统筹城乡背景下的成都新型城市化模式:在条件分析的基础上,主要从五个方面,对新世纪以来成都市在全面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城市化水平和质量过程中,探索形成的新的城市化发展模式的生成背景、基本轨迹、阶段特征、主要内容、初步效果和经验启示等加以论述:一是统筹城乡发展中成都城市化模式的生成背景,二是成都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基本轨迹和阶段性特征,三是成都新型城市化模式探索的主要内容,四是成都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效果评价,五是成都新型城市化发展的经验与启示。第三部分是论文的政策研究部分,内容集中在一章之内。第八章,推进成都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思考:在前面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章探讨了成都新型城市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现实差距,并由此提出了解决问题、消除差距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以此为本文收尾。本文力求在以下方面体现出一定的创新性。在研究视角上,论文重点从新型城市化机制的角度对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的新型城市化问题展开分析,实现了研究视角的创新。在理论研究上,本文在梳理城市化与城乡统筹相关理论、厘清新型城市化模式的形态和本质的基础上,尝试性建构了新型城市化的理论分析架构。在实证研究上,本文选取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作为实证研究对象,将城市化与统筹城乡发展的一般结论应用于对成都统筹城乡进程中推进新型城市化道路的实证分析之中,详细剖析了成都市结合统筹城乡发展的推进,探索新型城市化道路的生成背景、基本轨迹、阶段特征、主要内容、初步效果、经验启示和问题差距等,力图通过对典型区域的研究,为成都乃至中国未来完善统筹城乡发展机制、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提出具有一定现实可行性的思考。由于统筹城乡发展和城市化问题涉及范围都较为广泛,限于本文的篇幅和作者的水平,本文仅选取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的成都市作为重点案例,对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的新型城市化问题进行分析,对其他地区的情况还涉及不多,对与成都的对比分析还较薄弱,由此可能导致对统筹城乡发展与新型城市化问题的把握不够全面和准确。其次,论文在实证分析中,运用了不少经验数据和数量指标,但所使用的计量分析工具还不够先进和丰富,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到分析的精准性。此外,统筹城乡和城市化的实践均处于飞速发展变化的过程,本文尽管力求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但受精力和条件所限,对相关材料的掌握尚不充分,对发展动态的了解尚欠及时,某些概念的阐述还不够系统,某些问题的论述还未尽其详,一些材料的选取还难言准确,一些数据的使用还不定恰当。这些,只能留待今后再择机加以弥补了。
二、用市场手段激活成都市投资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用市场手段激活成都市投资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1)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和选题的意义 |
1.1.1 选题思路与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和价值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论文的理论基础 |
1.3.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1.3.2 府际关系理论 |
1.3.3 多元治理理论 |
1.3.4 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 |
1.4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和案例的典型性说明 |
2.1 我国大中型灌区管理体制的现状 |
2.1.1 我国大中型灌区概况 |
2.1.2 我国大中型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现状 |
2.2 我国大中型灌区改革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
2.2.1 管理体制混乱,监管无力 |
2.2.2 资源配置无序,矛盾叠加 |
2.2.3 审批权限交叉,效率低下 |
2.3 案例的典型性说明 |
2.3.1 省市两级合力推动改革具有代表性 |
2.3.2 系统变革灌区管理体制具有先进性 |
2.3.3 高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前瞻性 |
第三章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案例描述 |
3.1 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的背景 |
3.1.1 龙泉山灌区概况 |
3.1.2 龙泉山灌区管理体制概况 |
3.2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的动因分析 |
3.2.1 区域经济社会条件的根本改变 |
3.2.2 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 |
3.2.3 建设现代化灌区的有效路径 |
3.3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的决策过程 |
3.3.1 谋划阶段 |
3.3.2 启动阶段 |
3.3.3 实施阶段 |
3.3.4 提升阶段 |
3.4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的主要举措 |
3.4.1 明确行政主体,剥离专管机构行政职能 |
3.4.2 突出公益属性,优化灌区专管机构组织体系 |
3.4.3 推动行政权力和工程管理事权下放 |
3.4.4 引入市场机制,创新灌区公共资源配置 |
3.5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的主要成效 |
3.5.1 管理体制责权清晰、运行顺畅、监督有力 |
3.5.2 行政审批三级联动方便群众办事 |
3.5.3 多元机制提升灌区综合效益 |
第四章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权责关系调整分析 |
4.1 权责对等: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的基本原则 |
4.1.1 权责一致 |
4.1.2 合理授权 |
4.2 行政权力的承接:省级的放权和市县级的接权 |
4.2.1 省级保留的权力 |
4.2.2 市级承接的权力 |
4.2.3 赋予县级部分事权 |
4.3 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中上下级间关系的调整 |
4.3.1 行政权力关系的调整 |
4.3.2 行政责任关系的调整 |
4.3.3 水资源配置关系的调整 |
4.3.4 机构隶属关系的调整 |
4.4 龙泉山灌区权责关系调整中府际关系的转化 |
4.4.1 府际关系的类型 |
4.4.2 纵向府际关系的转化 |
4.4.3 横向府际关系的转化 |
第五章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路径分析 |
5.1 推进灌区体制机制改革 |
5.1.1 突出灌区管理机构的公益属性 |
5.1.2 实行扁平化行政管理 |
5.1.3 优化灌区绩效考核体系 |
5.2 推进灌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5.2.1 实施业务重组 |
5.2.2 推进流程再造 |
5.2.3 优化一站式服务供给 |
5.3 推进灌区公共产权制度改革 |
5.3.1 灌区公共资源的外部性 |
5.3.2 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出路:水权改革 |
5.3.3 灌区水土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
第六章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案例的启示 |
6.1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灌区管理体制改革 |
6.1.1 机构重组解决乱的问题 |
6.1.2 权限下放解决慢的问题 |
6.1.3 扁平管理解决堵的问题 |
6.2 坚持目标导向优化灌区审批制度体系 |
6.2.1 权责关系调整是审批改革前提 |
6.2.2 政府流程再造是审批改革关键 |
6.3 坚持结果导向创新灌区公共资源开发 |
6.3.1 三权分置促成制度创新 |
6.3.2 市场参与推进永续发展 |
6.3.3 政府监管保障长治久安 |
第七章 结论和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成都市不出东区审批事项清单表 |
(2)“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成都市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和价值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相关理论理论依据 |
1.3.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3.2 政府管制理论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1 研究的思路 |
1.4.2 研究的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研究的方法 |
第二章 “放管服”改革背景及对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影响 |
2.1 税务行政审批改革背景及发展历程介绍 |
2.1.1 税务行政审批改革背景、目标 |
2.1.2 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发展近况 |
2.2 “放管服”改革背景及发展历程介绍 |
2.2.1 “放管服”改革背景、目标 |
2.2.2 “放管服”改革发展历程及措施 |
2.3 “放管服”改革对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影响 |
2.3.1 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在“放管服”改革中的作用 |
2.3.2 “放管服”改革对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新要求 |
第三章 成都市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案例描述 |
3.1 成都市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程情况 |
3.1.1 成都市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现状 |
3.1.2 成都市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成效 |
3.2 成都市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要素 |
3.2.1 创新征管模式,实行流程再造 |
3.2.2 组建专职风险团队,完善组织架构 |
3.2.3 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效 |
3.3 成都市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典型性 |
3.3.1 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区位优势 |
3.3.2 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创新特点 |
第四章 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情况分析 |
4.1 “放管服”改革对税务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的影响 |
4.1.1 “简政放权”对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新要求 |
4.1.2 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流程再造情况 |
4.2 税务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过程中遇到的挑战 |
4.2.1 简政放权一刀切,权责划分不清晰 |
4.2.2 组织体系未完善,流程升级难提效 |
4.2.3 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
4.2.4 流程再造过程规范不足 |
第五章 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事中事后管理情况分析 |
5.1 “放管服”改革对税务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管理的影响 |
5.1.1 创新监管”对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新要求 |
5.1.2 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事中事后管理改革情况 |
5.2 税务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挑战 |
5.2.1 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管不能及时到位 |
5.2.2 改革放权一步到位,后续管理漏洞大 |
5.2.3 原有管理模式无法适应改革后管理要求 |
5.2.4 事中事后风险指标体系尚不完善 |
5.2.5 内控管理标准不清,绩效管理效果不佳 |
第六章 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提升服务情况分析 |
6.1 “放管服”改革对税务行政审批提升服务的影响 |
6.1.1 “提升服务”对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新要求 |
6.1.2 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改善纳税服务质量情况 |
6.2 税务行政审批提升服务过程中遇到的挑战 |
6.2.1 基层工作量大,效率低 |
6.2.2 审批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
6.2.3 纳税需求多元发展,纳税意识难跟进 |
6.2.4 征纳关系矛盾天然存在 |
第七章 “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中挑战的对策建议 |
7.1 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制度建设 |
7.1.1 完善行政审批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建设 |
7.1.2 完善行政审批改革政策落实与反馈机制 |
7.1.3 优化管理模式创新税源管理制度建设 |
7.1.4 完善行政审批的后续风险监督机制 |
7.1.5 创新行政审批工作绩效管理体系 |
7.2 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建议 |
7.2.1 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 |
7.2.2 加强税务机关内控管理及绩效管理 |
7.2.3 全方位推动信息化税收平台建设 |
7.2.4 拓展事中事后风险指标建设 |
7.2.5 多种途径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
7.2.6 优化干部队伍行政审批业务水平 |
7.2.7 培养纳税人遵从意识 |
第八章 结论及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基本概念的词义与内涵界定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分析框架与研究内容 |
五、论文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词义辨析与研究综述 |
第一节 关于经济发展的词义辨析 |
一、经济:定义、内涵、特征 |
二、发展:定义、内涵、特征 |
三、经济发展的词义辨析 |
第二节 关于经济发展质量的词义辨析 |
一、质量:定义、内涵、特征 |
二、经济质量:定义、分类、关联 |
三、经济发展质量的词义辨析 |
第三节 关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研究综述 |
一、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意义 |
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词义内涵 |
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
第二章 经济高质量发展思想理论指导建设 |
第一节 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想理论指导 |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 |
二、坚持党对经济工作集中统一领导 |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享发展 |
四、坚持用发展新理念统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
第二节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 |
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经济发展方针 |
二、构建创新驱动的发展动力模式 |
三、推动城乡区域国际经济协调发展 |
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高质量发展 |
第三节 处理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重大关系 |
一、处理好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相互关系 |
二、处理好部分先富与共同富裕的相互关系 |
三、处理好政府作用与市场决定的相互关系 |
四、处理好经济公平与经济效率的相互关系 |
五、处理好经济数量与经济质量的相互关系 |
六、处理好短期增长与长期发展的相互关系 |
七、处理好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相互关系 |
八、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 |
第三章 经济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
第一节 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研究 |
一、国内相关研究思想观点借鉴 |
二、国外相关研究思想观点借鉴 |
三、评价体系的框架选择与基本遵循 |
四、加速构建三层多维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
第二节 微观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
一、微观经济理论研究要义 |
二、微观质量评价四大问题探析 |
三、微观评价指标体系构成研究 |
第三节 中观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
一、产业经济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二、城乡经济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三、区域经济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四、国际经济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第四节 宏观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
一、宏观均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二、国民分配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三、绿色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四、调控能力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第四章 微观经济高质量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 |
第一节 产品质量治理建设 |
一、我国产品质量治理建设历程 |
二、我国产品质量治理面临挑战 |
三、产品质量治理建设对策建议 |
第二节 市场体制机制建设 |
一、现代市场结构体系建设 |
二、现代市场机制体系建设 |
三、市场价格机制建设 |
四、市场竞争机制建设 |
第三节 企业公平制度建设 |
一、坚持公有制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
二、推进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建设 |
三、推进国有企业现代制度建设 |
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制度建设 |
第四节 创新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 |
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思想 |
二、正确把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心 |
三、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
第五章 中观经济高质量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 |
第一节 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 |
一、产业经济高质量面临的主要问题 |
二、加快工业化高质量发展建设 |
三、加快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
四、加快服务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
第二节 城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 |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
二、推进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
三、推进新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
第三节 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 |
一、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 |
二、重点构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新机制 |
第四节 国际经济高质量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 |
一、牢固树立经济全球化发展战略思想 |
二、推进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 |
三、推进国际投资高质量发展 |
四、重点推进“一带一路”国际经济建设 |
五、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建设 |
第六章 宏观经济高质量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 |
第一节 推进宏观经济的均衡发展 |
一、坚持宏观均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
二、构建供需均衡型经济发展格局 |
三、高质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第二节 构建高质量国民收入分配体系 |
一、推进国民收入分配高质量建设 |
二、推进初次分配公平效率建设 |
三、推进二次分配公平效率建设 |
四、推进三次分配公平效率建设 |
第三节 推进资源生态环境高质量建设 |
一、充分重视资源生态环境建设的深刻重要性 |
二、推进资源节约治理高质量建设 |
三、推进能源发展与治理高质量建设 |
四、推进环境保护与治理高质量建设 |
五、推进生态多样性高质量建设 |
第四节 构建高质量宏观经济调控体系 |
一、全面提升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
二、推进政府调控思想与体制机制创新建设 |
三、推进宏观调控政策体系高质量建设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要素流动、制度转型与乡村产业振兴 ——一个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 |
1.3.1 国外相关研究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论文的不足 |
2.相关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城乡要素 |
2.1.2 合理流动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 |
2.2.2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2.2.3 发展经济学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2.2.4 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理论 |
2.3 基本理论分析框架的建立 |
2.3.1 要素合理流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基础 |
2.3.2 要素合理流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关键 |
2.3.3 要素合理流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保障 |
3.要素流动、制度变迁与乡村产业振兴:一个历史与现实的考察 |
3.1 要素流动和农村产业发展的历史流变 |
3.1.1 第一阶段:限制城乡要素流动(1949-1978) |
3.1.2 第二阶段:自发单向流动阶段(1978-2002) |
3.1.3 第三阶段:局部双向流动阶段(2002-) |
3.2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无法满足乡村产业振兴需求 |
3.2.1 城乡固定资产投资差距较大 |
3.2.2 农村基础设施不足 |
3.2.3 农村公共服务不完善 |
3.3 乡村产业振兴缺乏“人、钱、地”支撑 |
3.3.1 乡村劳动力与乡村产业振兴的矛盾:数量不足,结构失衡 |
3.3.2 农村资金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矛盾:流入少,流出多 |
3.3.3 乡村土地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矛盾:流转不畅 |
3.4 乡村产业振兴与要素流动结构性矛盾的制度分析:基于政府和市场关系 |
3.4.1 乡村产业振兴基础薄弱的制度分析 |
3.4.2 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困境的制度分析 |
3.4.3 乡村产业振兴资金困境的制度分析 |
3.4.4 乡村产业振兴地权困境的制度分析 |
4.要素流动、制度转型与乡村产业振兴机制构建 |
4.1 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夯实要素合理流动基础 |
4.1.1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4.1.2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4.2 促进“人、钱、地”合理流动,强化产业振兴要素供给 |
4.2.1 “引育”结合,注重农村人力资本积累 |
4.2.2 构建资本下乡的机制和模式 |
4.2.3 加快完善土地流转体系建设 |
4.3 协调发挥政府和市场在促进要素流动振兴乡村产业中的作用 |
4.3.1 短期:强化政府制度性供给 |
4.3.2 中期:市场逐步扩大力量,政府职能适时转变 |
4.3.3 长期: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
5.要素流动、制度转型下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践探索 |
5.1 成都实践 |
5.1.1 案例简介 |
5.1.2 简要评析 |
5.2 六盘水探索 |
5.2.1 案例简介 |
5.2.2 简要评析 |
5.3 比较、启示与借鉴 |
6.要素流动、制度安排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国际经验 |
6.1 美国模式 |
6.1.1 案例简介 |
6.1.2 简要评析 |
6.2 日本模式 |
6.2.1 案例简介 |
6.2.2 简要评析 |
6.3 比较、启示与借鉴 |
7.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导向下要素流动、制度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的政策意涵 |
7.1 优先强化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 |
7.2 优先强化农村“人、钱、地”要素供给“取之于乡,用之于乡” |
7.3 优先强化政府和市场结合引导与主导下要素流向农村农业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进路 |
第一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一般阐释 |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源起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嬗变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演化发展趋势 |
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设定的历史背景回溯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功能及特性 |
一、宅基地使用权概念及特征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功能 |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
第二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发展现状描绘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困境的原因分析 |
一、时代变迁: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的社会生活图景变迁 |
二、功能演化: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性功能凸显 |
三、供给不足: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
第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路径 |
第一节 现代化改造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的必要性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的可行性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理论研究的现状 |
一、宅基地使用权理论研究梳理 |
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理论争鸣 |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践 |
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试点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改造的出路 |
第四章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解读 |
第一节 生成逻辑:源于实践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一、实践创新: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生成 |
二、语义逻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语言表达 |
第二节 语词转换:政策文本中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一、文本分析:政策文本中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二、冲击与回应: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现实意义 |
第三节 理论溯源: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理论基础 |
一、理论梳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理论依据 |
二、法权建构: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民法学基础 |
第五章 “三权分置”下集体所有权的立法表达 |
第一节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生成及性质 |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生成溯源 |
二、集体所有权属性的理论梳理 |
三、集体所有权属性的多维度思考 |
第二节 集体所有权的现实困境 |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的困境 |
二、“三权分置”对集体所有权的冲击 |
第三节 落实集体所有权的法制回应 |
一、明确集体所有权归属主体 |
二、完善集体所有权的实现机制 |
三、赋予集体所有权完整的权能 |
第六章 “三权分置”政策中资格权的法治因应 |
第一节 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属性 |
一、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认知 |
二、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厘定 |
三、宅基地资格权是集体成员权表现形式 |
第二节 宅基地“三权分置”下的集体成员权表达 |
一、我国集体成员权制度的生成与性质 |
二、集体成员权的权能 |
三、作为成员权的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制回应 |
第七章 “三权分置”政策中使用权的法实现 |
第一节 “三权分置”视野下的宅基地“使用权” |
一、分置的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
二、“三权分置”的四权实现 |
三、“三权分置”政策下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
第二节 使用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一、宅基地使用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6)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 |
二、基本概念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路线和方法 |
五、论文可能的研究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正当性基础 |
第一节 我国土地利用现状 |
一、我国耕地现状 |
二、我国农村建设用地现状 |
三、城镇化占用耕地与保护耕地的矛盾 |
第二节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耕地面积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而快速减少 |
二、耕地质量严重恶化 |
三、土地利用低效、囤地现象严重 |
四、市场机制导入不充分、行政管理失灵 |
第三节 占用耕地补偿和耕地保护制度的关系 |
一、耕地保护法律体系的内容 |
二、占用耕地补偿在耕地保护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第二章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立法演进、制度内容和运行效果 |
第一节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立法演进 |
一、无法可依期:1978-1985 年 |
二、概念提出期:1987-1997 年 |
三、发育形成期:1998-2004 年 |
四、发展完善期:2005 年至今 |
第二节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主要内容 |
一、数量平衡:占多少、垦多少 |
二、质量平衡:质量相当 |
三、缴纳耕地开垦费:占补平衡的替代方案 |
四、先补后占:落实占补平衡的关键 |
五、禁止跨省占补平衡 |
六、等级折算和以质抵量 |
七、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
八、耕地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指标市场化交易 |
九、异地补充耕地 |
第三节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运行效果观察 |
一、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运行效果 |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的运行效果 |
第三章 典型样本考察 |
第一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制度内容 |
一、前提:规划和批准 |
二、运行:严控地点、严控规模、封闭运行、到期归还 |
三、目的:“一减一增” |
四、出发点:帮助农民脱贫 |
第二节 重庆地票 |
一、重庆地票的产生背景 |
二、重庆地票的立法演进 |
三、重庆地票的运行流程 |
四、重庆地票的特点和价值功能 |
五、重庆地票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成都建设用地指标制度 |
一、成都建设用地指标制度的形成背景 |
二、成都建设用地指标制度的立法演进 |
三、成都建设用地指标制度的特点 |
四、成都建设用地指标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对典型样本的比较分析 |
一、增减挂钩与典型样本的比较 |
二、重庆地票和成都建设用地指标的比较 |
第四章 域外耕地补偿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几个主要国家和地区耕地补偿制度介绍 |
一、美国 |
二、英国 |
三、法国 |
四、德国 |
五、荷兰 |
六、日本 |
七、韩国 |
八、台湾地区 |
第二节 启示和借鉴 |
一、土地分区管制、科学用地评估 |
二、土地利用规划严谨、耕地保护严格科学 |
三、农地产权清晰、使用权保护到位 |
四、耕地保护补偿制度以经济激励为核心 |
五、开展土地整理、大力补充耕地 |
六、引入市场机制、遏制征地冲动 |
第五章 耕地补偿制度的完善与革新 |
第一节 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耕地补偿制度 |
一、指标市场:向民间开发 |
二、交易方式:符合市场机制 |
三、交易价格:充分竞争 |
四、土地整治:民间资本参与竞争 |
五、指标交易收益:全部返还 |
六、耕地保护:以经济激励为核心 |
第二节 指标的定义、法律属性、权属和登记 |
一、指标的定义:一种财产性权利 |
二、指标的法律属性:一种新的物权类型 |
三、指标的权属:“谁投资、谁所有” |
四、指标的登记:不动产物权登记方法 |
第三节 对质量平衡的重新认识 |
一、质量平衡的真正内涵 |
二、质量平衡的重新定义 |
三、耕地质量折抵面积的方法 |
第四节 异地补充耕地 |
一、政府调控:异地补充耕地保障 |
二、耕地指标:易地补充耕地的合理载体 |
三、耕地指标跨省交易:提高区域土地利用效率的方式 |
四、政府定价:一种隐藏补充耕地价值的计划经济手段 |
五、省内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显化建设用地指标价值的合理方式 |
六、民间资本:提高土地整治融资效率之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7)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提供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基本概念辨析 |
1.2.1 公共服务的供应与生产 |
1.2.2 公共就业培训 |
1.2.3 准市场 |
1.3 研究对象与分析范围 |
1.4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6 数据与资料来源 |
1.7 论文结构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评论 |
2.1 国家干预就业与培训的理论基础 |
2.1.1 反对国家干预就业与培训的理论观点 |
2.1.2 支持国家干预就业与培训的理论观点 |
2.1.3 小结 |
2.2 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主体与传统供给格局 |
2.2.1 国家与公共服务的政府直接提供 |
2.2.2 市场与服务的营利性提供 |
2.2.3 第三部门与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提供 |
2.2.4 小结 |
2.3 走向多元主体参与时代的公共服务混合式提供 |
2.3.1 公共服务混合式提供的主要理论思潮 |
2.3.2 公共服务混合提供下的可选择机制安排 |
2.3.3 政府购买服务视角下公共服务提供的可选择机制 |
2.3.4 小结 |
2.4 作为整合公共服务混合提供的准市场机制 |
2.4.1 准市场在公共服务提供中的定位 |
2.4.2 准市场机制及其应用的研究现状 |
2.4.3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引入准市场机制的必要性 |
3. 发达国家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提供的准市场实践与经验 |
3.1 澳大利亚就业服务与职业教育培训中的准市场实践 |
3.1.1 澳大利亚公共就业服务的准市场改革 |
3.1.2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准市场改革 |
3.2 美国联邦资助的职业培训中的准市场实践 |
3.2.1 美国联邦资助职业培训概况 |
3.2.2 美国联邦资助培训项目主要运作机制 |
3.3 荷兰就业与培训服务提供中的准市场实践 |
3.3.1 荷兰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的改革与参与主体 |
3.3.2 荷兰就业与培训服务的准市场实践 |
3.4 澳、美、荷三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的经验 |
4. 构建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提供的准市场机制 |
4.1 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提供的要素构成 |
4.1.1 公共就业培训面向的培训接受方构成 |
4.1.2 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提供中的供应方构成 |
4.1.3 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生产方构成 |
4.1.4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项目的主要种类 |
4.2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提供的传统模式变迁及其困境 |
4.2.1 我国传统的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提供模式及其特征 |
4.2.2 政府指派式公私混合提供模式面临的困境 |
4.3 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提供机制:一个新分析框架 |
4.3.1 新框架应具有的基本结构与功能 |
4.3.2 新框架的运作机理 |
4.3.3 新框架中的主体间关系重构 |
4.3.4 新框架的前置条件与所欲目标 |
4.4 构建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的三种路径设计 |
4.4.1 以目标管理为基础的内部准市场 |
4.4.2 以合同外包为基础的准市场 |
4.4.3 以凭单为基础的准市场 |
4.5 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提供机制的分析基础 |
4.5.1 公共选择理论:选择准市场的认识论基础 |
4.5.2 委托一代理理论:准市场控制的理论基础 |
4.5.3 交易成本方法:分析准市场优劣的方法论基础 |
4.6 提升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运行绩效的治理机制 |
4.6.1 激励机制 |
4.6.2 信息机制 |
4.6.3 控制机制 |
4.7 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提供机制的比较优势 |
4.7.1 新机制的特征比较 |
4.7.2 新机制的比较优势 |
5.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供给政策演变及准市场实践 |
5.1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发展阶段与政策转型 |
5.1.1 计划经济时代面向体制内工人的就业培训 |
5.1.2 改革开放初期的面向城镇待业青年为主的就业培训 |
5.1.3 1990年代面向下岗失业和企业富余人员的就业培训 |
5.1.4 1998-2005年城乡统筹初期的城乡分立的公共就业培训 |
5.1.5 2006年以来城乡全面统筹时代的公共就业培训 |
5.2 “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泰州、南京、江西、天津案例 |
5.2.1 制度发展 |
5.2.2 受益对象 |
5.2.3 购买标准 |
5.2.4 操作流程 |
5.3 “职业培训补贴个人账户”的上海案例 |
5.3.1 制度发展 |
5.3.2 补贴制度 |
5.3.3 运作流程 |
5.3.4 管理体系 |
5.3.5 制度特色与影响 |
5.4 “培训券”制度的长兴、杭州、成都案例 |
5.4.1 长兴县农民技能培训教育券制度 |
5.4.2 杭州市教育培训消费券制度 |
5.4.3 成都培训券普惠制度 |
5.5 “统筹城乡大培训”的慈溪案例 |
5.5.1 制度背景 |
5.5.2 运作机制 |
5.5.3 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与考核 |
5.5.4 针对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 |
5.5.5 实施效果 |
5.6 案例比较 |
5.6.1 案例共性分析 |
5.6.2 案例差异分析 |
5.6.3 小结 |
6.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机制的经验与挑战 |
6.1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结构形成 |
6.1.1 多元培训机构组成的服务生产方 |
6.1.2 纵跨多层级、横跨多部门的政府购买主体 |
6.1.3 政府主导的培训定价机制 |
6.2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改革的产出分析 |
6.2.1 总体效率 |
6.2.2 总体效果 |
6.2.3 总体质量 |
6.2.4 可选择性 |
6.2.5 可竞争性 |
6.2.6 平等性 |
6.2.7 公平性 |
6.3 我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准市场提供面临的主要挑战 |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外文文献 |
中文文献 |
附录1: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调研问卷 |
附录2:被调查机构认为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急需加以改善的意见汇总 |
附录3:被调查机构认为提高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绩效的可行建议汇总 |
(8)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政策背景 |
1.1.2 现实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想萌芽 |
1.3.2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状研究综述 |
1.3.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的原因研究综述 |
1.3.4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政策综述 |
1.3.5 当前研究的不足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1.4.1 公共服务 |
1.4.2 基本公共服务 |
1.4.3 均等化 |
1.4.4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1.4.5 制度与制度创新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1 综合比较法 |
1.5.2 案例分析法 |
1.5.3 文献研究法 |
1.6 技术路线图 |
1.7 论文的创新点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框架 |
2.1 为什么提供?—均等化供给的必要性 |
2.1.1 公共服务基本属性 |
2.1.2 公平增进社会福利的补偿原则 |
2.1.3 个人能力平等理论 |
2.1.4 公平正义理论 |
2.1.5 基本需求理论 |
2.2 由谁提供?—供给主体 |
2.2.1 政府单一供给主体理论 |
2.2.2 政府-市场供给主体理论 |
2.2.3 政府-市场-自愿供给主体理论 |
2.2.4 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的标准 |
2.3 如何提供?—供给路径 |
2.3.1 政府供给分析 |
2.3.2 帕累托最优 |
2.3.3 社会福利函数理论 |
2.3.4 公共财政理论 |
2.3.5 基于转移支付和政府偏好的公共支出选择模型 |
2.3.6 基于制度和制度变迁理论的均等化供给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的制度因素分析 |
3.1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现状 |
3.1.1 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差距 |
3.1.2 基础教育的城乡差距 |
3.1.3 公共卫生的城乡差距 |
3.1.4 养老保险的城乡差距 |
3.1.5 消费支出的城乡差距 |
3.2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历史根源 |
3.2.1 基于城市偏向的工业化战略 |
3.2.2 农村公共服务的制度外供给 |
3.2.3 城乡二元不对等的户籍管理 |
3.2.4 选举权利不对等的民主政治安排 |
3.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制度的现实因素 |
3.3.1 城乡有别的公共财政模式 |
3.3.2 基层政府财权事权的失衡 |
3.3.3 民主缺失的基层决策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演进及评析 |
4.1 城乡基础教育制度的演进及评析 |
4.1.1 城乡基础教育制度的演进 |
4.1.2 城乡基础教育制度变迁的评析 |
4.2 城乡公共卫生医疗制度的演进及评析 |
4.2.1 城乡公共卫生医疗制度的演进 |
4.2.2 城乡公共卫生医疗制度变迁的评析 |
4.3 城乡公共文化制度的演进与评析 |
4.3.1 城乡公共文化制度的演进 |
4.3.2 城乡公共文化制度变迁的评析 |
4.4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演进与评析 |
4.4.1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演进 |
4.4.2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评析 |
4.5 城乡住房制度的演进与评析 |
4.5.1 城乡住房制度的演进 |
4.5.2 城乡住房制度的评析 |
4.6 城乡公共就业制度的演进与评析 |
4.6.1 城乡公共就业制度的演进 |
4.6.2 城乡公共就业制度的评析 |
4.7 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制度的演进与评析 |
4.7.1 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制度的演进 |
4.7.2 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制度的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借鉴 |
5.1 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的制度借鉴 |
5.1.1 国外基础教育均等化制度 |
5.1.2 国内城乡教育均等化探索 |
5.1.3 国内外城乡教育均等化发展的启示 |
5.2 城乡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借鉴 |
5.2.1 国外城乡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 |
5.2.2 国内城乡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探索 |
5.2.3 国内外城乡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启示 |
5.3 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借鉴 |
5.3.1 国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制度 |
5.3.2 国内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探索 |
5.3.3 国内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启示 |
5.4 城乡养老保险、住房、就业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借鉴 |
5.4.1 城乡养老保险均等化的国内外制度借鉴 |
5.4.2 城乡住房服务均等化制度借鉴—山东莱芜市的探索 |
5.4.3 城乡就业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借鉴 |
5.5 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的制度借鉴 |
5.5.1 国外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制度 |
5.5.2 国外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均等化发展的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度路径依赖—“三化”同步战略 |
6.1 “三化”同步的内在机制和辩证关系 |
6.1.1 “三化”关系研究的文献梳理与理论依据 |
6.1.2 “三化”同步发展的内在机理与互动机制 |
6.2 “三化”发展关系的实证分析—以陕西省彬县为例 |
6.2.1 指标选取、数据来源及其统计性描述 |
6.2.2 实证分析 |
6.2.3 结论 |
6.3 “三化”同步发展的理论价值与路径选择 |
6.3.1 “三化”同步发展的理论价值 |
6.3.2 “三化”同步推进路径选择 |
6.4 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基本制度安排:创新公共财政制度 |
7.1 公共财政制度的相关理论 |
7.1.1 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 |
7.1.2 公共财政制度的构成要素 |
7.1.3 公共财政制度框架与制度内容 |
7.1.4 财政制度创新 |
7.2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公共财政的作用 |
7.2.1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责任 |
7.2.2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公共财政的定位 |
7.3 基于财政视角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原因分析 |
7.3.1 事权与财力配置不对称 |
7.3.2 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
7.3.3 基层财政自给能力不足 |
7.3.4 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 |
7.4 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负担能力分析 |
7.4.1 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实现的财政负担能力分析 |
7.4.2 城乡医疗卫生均等化实现的财政负担能力分析 |
7.4.3 城乡养老保险均等化实现的财政负担能力分析 |
7.5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制度改革 |
7.5.1 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 |
7.5.2 健全规范转移支付制度 |
7.5.3 调整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结构 |
7.5.4 完善地方财政制度 |
7.5.5 创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配套制度的改革与设计 |
8.1 起点公平:改革二元户籍制度 |
8.1.1 现行户籍制度的演进、特点和困境 |
8.1.2 户籍制度改革的路径构建 |
8.1.3 成都市的居民“自由迁徙”政策 |
8.2 权利公平: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8.2.1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及其保障功能的演进:历史的视角 |
8.2.2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法理的视角 |
8.2.3 农村土地保障功能反思:社会保障的视角 |
8.2.4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路径选择 |
8.2.5 模式借鉴:陕西省高陵县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 |
8.3 服务公平:创新公共服务型政府管理制度 |
8.3.1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理论渊源 |
8.3.2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内涵阐释:文献研究综述 |
8.3.3 我国服务型政府制度构建的现状及问题 |
8.3.4 公共服务型政府创新路径:基于建立公共服务体系的视角 |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陕西彬县制度创新的实证分析 |
9.1 彬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总体情况 |
9.1.1 基本县情 |
9.1.2 统筹城乡工作特点 |
9.2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实证分析 |
9.2.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9.2.2 陕西彬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 |
9.2.3 陕西彬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评价结果 |
9.3 彬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创新方案 |
9.3.1 创新的有利条件 |
9.3.2 基本思路 |
9.3.3 制度创新内容 |
9.3.4 保障措施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我国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层面的困境 |
1.1.2 理论层面的缺陷 |
1.1.3 本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范围界定和相关概念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2. 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综述 |
2.1 国外城乡发展关系研究 |
2.1.1 早期西方学者对城乡经济关系问题的研究 |
2.1.2 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论 |
2.1.3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2.1.4 当代城乡统筹发展思想 |
2.2 国内统筹城乡发展研究 |
2.2.1 新中国成立后的城乡关系研究 |
2.2.2 改革开放后的城乡关系研究 |
2.2.3 21世纪初期的城乡统筹发展研究 |
2.3 研究述评 |
3. 国内外城乡发展关系的发展、变迁与实践 |
3.1 国外城乡发展关系的演变及启示 |
3.1.1 欧美发达国家城乡发展关系的演变 |
3.1.2 发展中国家城乡发展关系的演变 |
3.1.3 国外统筹城乡发展启示 |
3.2 建国以来中国城乡发展关系的变迁与实践 |
3.2.1 城市优先发展阶段(1949—1978年) |
3.2.2 城乡互助发展阶段(1978—2003年) |
3.2.3 城乡统筹发展阶段(2003至今) |
4. 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时代背景与现实条件 |
4.1 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发展的基本态势 |
4.1.1 城乡生产要素市场长期分割 |
4.1.2 城乡生产生活方式二元并存 |
4.1.3 城乡居民贫富差距不断扩大 |
4.1.4 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差距明显 |
4.2 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原因剖析 |
4.2.1 “重工轻农、以乡养城”的城乡差别发展战略 |
4.2.2 市场和效率导向的宏观经济政策 |
4.2.3 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 |
4.2.4 城乡二元土地制度 |
4.2.5 城乡差别化就业体制 |
4.3 统筹城乡发展的历史必然与现实意义 |
4.3.1 统筹城乡发展的历史必然 |
4.3.2 统筹城乡发展的现实意义 |
4.4 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支撑条件分析 |
4.4.1 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业化、城市化支撑 |
4.4.2 统筹城乡发展的财政支撑 |
4.4.3 统筹城乡发展的金融支撑 |
4.4.4 统筹城乡发展的产业支撑 |
5. 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基础与理论框架 |
5.1 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基础 |
5.1.1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 |
5.1.2 发展经济学理论 |
5.1.3 分工组织理论 |
5.1.4 制度变迁理论 |
5.2 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框架 |
5.2.1 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内涵与中国特色 |
5.2.2 统筹城乡发展的构成系统及作用机理 |
5.2.3 统筹城乡发展的动力机制与实现条件 |
5.2.4 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 |
5.2.5 统筹城乡发展的政府和市场作用边界 |
6. 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路与基本路径 |
6.1 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路 |
6.1.1 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目标 |
6.1.2 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重点 |
6.1.3 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手段 |
6.2 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路径 |
6.2.1 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 |
6.2.2 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
6.2.3 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 |
6.2.4 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
6.2.5 城乡资源配置一体化 |
6.2.6 城乡生态保护一体化 |
7. 统筹城乡发展的成都模式——基于成都“试验区”的实证研究 |
7.1 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
7.1.1 总体思路 |
7.1.2 总体目标 |
7.1.3 阶段性目标 |
7.2 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领域 |
7.2.1 统筹城乡产业互动机制 |
7.2.2 统筹城乡财政管理体制 |
7.2.3 统筹城乡金融体制 |
7.2.4 统筹城乡土地制度 |
7.2.5 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体制 |
7.2.6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
7.2.7 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制度 |
7.2.8 统筹城乡行政管理体制 |
7.3 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经验 |
7.3.1 以规划编制为引领,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 |
7.3.2 以“三个集中”为核心,推进城乡产业一体化 |
7.3.3 以政府服务为主导,构建城乡一体的多元化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
7.3.4 以市场配置为基础,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
7.3.5 以“还权赋能”为宗旨,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
7.3.6 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完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
7.4 统筹城乡发展“成都模式”的特殊性和普适性分析 |
7.4.1 统筹城乡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7.4.2 统筹城乡发展“成都模式”的特殊性分析 |
7.4.3 统筹城乡发展“成都模式”的普适性分析 |
8. 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难题和现实障碍 |
8.1 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理论难题 |
8.1.1 国外理论研究存在的缺陷 |
8.1.2 国内理论研究存在的缺陷 |
8.1.3 研究理论运用存在的缺陷 |
8.2 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现实障碍 |
8.2.1 城乡产业互动发展机制不够完善 |
8.2.2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仍然面临深层次的问题 |
8.2.3 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有待拓展 |
8.2.4 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仍不适应现实需求 |
8.2.5 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仍需加强 |
9. 统筹城乡发展评价体系的构建及应用——以成都市为例 |
9.1 对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评价体系的评价 |
9.1.1 评价体系的基本情况 |
9.1.2 评价体系的问题与不足 |
9.2 统筹城乡发展评价体系的构建 |
9.2.1 评价体系的设计原则 |
9.2.2 评价体系构建的逻辑 |
9.2.3 评价体系的筛选确定 |
9.3 统筹城乡发展评价指标的计算公式 |
9.4 小结 |
10. 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
10.1 研究结论 |
10.2 深化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方向 |
10.2.1 构建区域产业互动良性机制 |
10.2.2 推进土地产权向农民“还权赋能” |
10.2.3 构建有效的新型农业融资平台 |
10.2.4 建立全覆盖、均等化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
10.3 政策制度建议 |
10.4 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统筹城乡背景下的新型城市化发展研究 ——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结构安排 |
1.3 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2 文献综述与基础理论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相关领域的研究状况 |
2.1.2 国内相关领域的研究状况 |
2.1.3 国内外理论研究评述 |
2.2 相关概念界定及其涵义 |
2.2.1 城市化涵义及相关概念 |
2.2.2 城乡统筹概念的界定 |
2.3 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基本理论 |
2.3.1 城乡联系理论 |
2.3.2 城市化相关理论 |
2.4 新型城市化的理论分析框架 |
2.4.1 新型城市化的特征 |
2.4.2 新型城市化理论分析框架 |
2.4.3 新型城市化评价体系 |
3 统筹城乡背景下的新型城市化发展模式与机制研究 |
3.1 城市化机制的理论基础 |
3.1.1 城市化动力机制述评 |
3.1.2 城市化机制理论 |
3.1.3 城市化的主要机制 |
3.2 传统城市化发展机制与发展模式 |
3.2.1 传统城市化发展模式的理论基础——城市偏向 |
3.2.2 传统城市化的发展机制 |
3.2.3 传统城市化的发展模式 |
3.3 统筹城乡背景下的新型城市化发展模式 |
3.3.1 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动力机制 |
3.3.2 新型城市化的发展模式 |
3.4 构造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新机制 |
3.4.1 城市化进程中政府与市场行为 |
3.4.2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政府、市场行为博弈 |
3.4.3 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新型城市化模式 |
4 国外城市化道路选择与处理城乡关系的经验启示 |
4.1 英、美城市化道路的历程回顾 |
4.1.1 英国的城市化和城市化道路 |
4.1.2 美国的城市化和城市化道路 |
4.2 日、韩城市化道路的历程回顾 |
4.2.1 日本的城市化和城市化道路 |
4.2.2 韩国的城市化和城市化道路 |
4.3 印度、巴西城市化道路的历程回顾 |
4.3.1 印度的城市化和城市化道路 |
4.3.2 巴西的城市化和城市化道路 |
4.4 国外城市化发展道路对中国的经验启示 |
4.4.1 发达国家城市化道路的经验 |
4.4.2 发展中国家城市化道路的经验 |
4.4.3 世界各国城市化道路对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启示 |
5 中国传统城市化模式反思及新型城市化实践命题的提出 |
5.1 中国城市化进程及城乡关系演变 |
5.1.1 1949—1978 年的城乡关系演变及城市化进程 |
5.1.2 1978年改革开放后的城乡关系演变与城市化发展 |
5.1.3 2001年至今:统筹城乡发展的城市化阶段 |
5.2 中国传统城市化模式下的城乡失衡 |
5.2.1 中国传统城市化特点 |
5.2.2 中国城市化道路与城乡关系的背离 |
5.3 中国传统城市化模式的反思与新型城市化实践命题的提出 |
5.3.1 中国传统城市化发展模式的反思 |
5.3.2 中国城市化模式的发展方向 |
5.3.3 正确处理城乡关系是新型城市化道路选择的逻辑起点 |
6 建国以来成都城市化的历史演变与回顾 |
6.1 城镇体系空间布局的发展与演进 |
6.1.1 1950—1980:整合聚集阶段 |
6.1.2 1981—2001:加速聚集发展阶段 |
6.1.3 2002年至今:统筹规划的可持续发展阶段 |
6.2 城镇主体功能分工的发展与演进 |
6.2.1 区域产业主体功能分工的演变 |
6.2.2 区域空间主体功能分区的演变 |
6.3 人口城市化的发展与演进 |
6.3.1 1954—1960:快速提升阶段 |
6.3.2 1961—1976:持续下降阶段 |
6.3.3 1977—2002:持续稳步发展阶段 |
6.3.4 2003年至今:统筹推进阶段 |
6.4 城市化进程中产业的发展与演进 |
6.4.1 1949—1978:城乡产业二元分割阶段 |
6.4.2 1979—2001:城乡产业关系调整阶段 |
6.4.3 2002年至今:城乡产业统筹发展阶段 |
6.5 城市化进程中政策的发展与演进 |
7 统筹城乡背景下的成都新型城市化模式 |
7.1 统筹城乡发展中成都城市化模式的生成背景 |
7.1.1 外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变化 |
7.1.2 内因—经济高速增长与结构转型的双重作用 |
7.2 成都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基本轨迹和阶段性特征 |
7.2.1 成都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基本轨迹 |
7.2.2 成都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
7.3 成都市新型城市化模式探索的主要内容 |
7.3.1 路径选择 |
7.3.2 规划引导 |
7.3.3 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 |
7.4 成都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效果评价 |
7.4.1 评价方法 |
7.4.2 评价结果与结论 |
7.5 成都新型城市化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
7.5.1 基本经验 |
7.5.2 几点启示 |
8 推进成都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思考 |
8.1 成都新型城市化发展的主要问题与现实差距 |
8.1.1 规划体系建设水平仍需提升 |
8.1.2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仍需加快 |
8.1.3 产业互动发展机制仍需创新 |
8.1.4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仍需推动 |
8.1.5 城乡财政体制改革仍需深化 |
8.1.6 金融体制改革力度仍需加大 |
8.1.7 城乡劳动就业体系仍需完善 |
8.1.8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仍需健全 |
8.1.9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仍需重视 |
8.1.10 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仍需加强 |
8.2 推进成都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基本思路与对策措施 |
8.2.1 基本思路 |
8.2.2 对策措施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用市场手段激活成都市投资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 [1]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案例研究[D]. 彭志诚.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2]“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成都市成华区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案例研究[D]. 谭雅璐.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3]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方略与制度建设[D]. 张丽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4]要素流动、制度转型与乡村产业振兴 ——一个分析框架[D]. 刘晓姝.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5]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D]. 程秀建.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6]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研究[D]. 蒲杰. 西南政法大学, 2017(08)
- [7]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准市场提供机制研究[D]. 阳盛益. 浙江大学, 2014(01)
- [8]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创新研究[D]. 赵强社.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05)
- [9]我国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D]. 曾万明. 西南财经大学, 2011(04)
- [10]统筹城乡背景下的新型城市化发展研究 ——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为例[D]. 刘嘉汉. 西南财经大学, 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