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安县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论文文献综述)
李少杰,王艺伟,王晓蒙[1](2014)在《伊川县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文中提出调查了伊川县非公有制林业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策略和建议,包括做好观念启动、政策推动、引资驱动、项目带动、加工拉动、服务助动等方面的工作。
王幸丽,王艺伟,王庆伟,王晓蒙[2](2014)在《伊川县林业转换机制深化改革举措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指出了伊川县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创新营林机制,实施拍卖承包、招标造林、以工哺林、社会共建、专业队造林等举措,加快了林业发展,产生了林业投入增加、造林质量提高、管护成效明显、发展林业积极性增强等良好效果,开创了林业工作新局面。
晋书元[3](2012)在《湖南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调查报告 ——以平江、茶陵、衡阳和蓝山四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三林”问题严重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为此国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旨在解决林区、林业、林农发展问题。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为了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改革成果,建立完善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迫在眉睫。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实需要,是促进林农持续增收、促进农村和谐的内在要求。本课题通过对湖南省四个县200户林农的深入调查,分析林农对育林资金补贴、林权抵押贷款、科技服务、森林保险、发展林业合作组织等林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情况和供给现状及林农支付的意愿,揭示出当前湖南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如:(1)林业社会化服务供需不均衡;(2)林业市场化程度低,公众认知力度不高;(3)林业产业结构单一,服务动力不足;(4)林业资金投入不足,难以满足林业社会化服务需求;(5)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效率不高;(6)体系不健全、服务质量较低;(7)服务管理水平不高;等。针对当前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多角度系统的分析,提出了改善湖南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1)扩大社会化服务范围,重点优先发展林农急需的服务;(2)鼓励多主体参与,建设多形式供给模式;(3)提高林农文化水平,完善林农需求表达机制;(4)提高服务主体的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林业站的职能;(5)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6)优化运行环境;等等。
马静娜[4](2012)在《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研究 ——基于三个平原试点县的调查》文中研究表明森林采伐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的核心部分,也是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资源采伐管理水平的高低,不仅影响到森林资源质量变化、森林经营者从事森林经营工作的积极性以及其合法经济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并且最终直接影响到我国森林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森林文化体系建设能否顺利实施。虽然我国自1987年开始实施了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为核心的一整套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其对遏制森林无序、过渡采伐起到了十分有效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不断加强,以及现代森林经营技术的不断进步和集体林权制度等林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现行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采伐限额的范围太广、指标分配不透明、采伐类型过多和采伐监督检查难以落实等政策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森林可持续发展和经营的重要瓶颈之一。森林采伐管理也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政策问题之一,为此,国家林业局自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开展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本文通过对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分析,选择河北省三个平原试点县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和参与式访谈方式,分析非公有制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效果,总结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了解林农对林业采伐改革政策和制度的认知程度以及改革意愿,并试图在尊重林农意愿的基础上对完善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合理性建议,具体研究结论如下:(1)河北省三个平原试点县的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初步成效显着,主要体现在限额管理范围和商品林采伐管理放宽、林木采伐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和无证采伐现象减少等方面。(2)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对规划林地和非规划林地的界定较为混乱;三是土地承包到期后的集中采伐与限额有限的矛盾;四是防护林限伐与生态补偿之间的矛盾;五是育林基金设置与增加农民收入的矛盾。(3)林农对最新的林业采伐管理政策的认知情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部分林农对最新的政策不清楚;二是绝大多数林农对国家实施采伐限额制度改革的目的比较清楚。(4)林农对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的意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无论是规划林地范围内的用材林还是非规划林地范围内的用材林,主伐年龄都应由经营者按照市场行情自行确定。二是非规划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而且根据采伐量的大小确定是否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如果采伐面积较大,就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如果面积较小,就没必要办理了;规划林地上的林木也不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但是采伐林木时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三是对于采伐面积较小(属于非规划林地)的林木,在采伐审批时没必要进行监督检查,也不要求森林经营者必须更新,但是要积极引导、鼓励和指导森林经营者及时更新。对于采伐规划林地范围内的林木或属于非规划林地但采伐面积较大的林木,采伐审批时只进行伐前调查设计和伐后验收,取消伐中监督。而且属于规划林地范围内的采伐迹地,必须保证及时更新。为此,在充分了解林农意愿的基础上,结合河北省正在逐步完善的配套改革进程,围绕提高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保障林农合法权益、提高林农经济收入等改革目标,提出以下建议:建立适应性强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加强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协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土地类型;加大造林补贴力度;尽快完善落实防护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张伟[5](2012)在《国有林地流转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森林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森林不仅向我们提供木材产品、林业副产品及多种其他产品,体现出巨大的经济效益,其在维持全球生态平衡、调节气候、保持水土、减少洪涝灾害等方面的生态功能更为重要。我国《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我国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时期,林业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1]从而确立了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2012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2]。《全国林地面积保护利用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2020年我国林地面积保有量为3.12亿hm2(46.8亿亩),占国土面积的32.5%,森林面积保有量达到2.23亿hm2,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森林蓄积量增加到150亿m3以上。2008年开始,我国开始全面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27.37亿亩集体林地的经营、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对农户实行为期70年的承包,这次“林改”也被称之为我国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经营承包之后的“第三次农村土地改革”[3]。但从林地面积和林业蓄积量上来看,国有森林资源在森林资源中占据主导地位。2010年,国有林地面积占全国森林面积的42.6%,国有森林资源的蓄积约占全国森林蓄积的70.6%[4],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实现国有森林资源的保值增值,促进国有林地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我国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对全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开始特别关注林业发展,对森林资源的重视程度和投资逐年增加。有数据显示,1999-2008年十年间,中央累计投入1981亿元用于退耕还林。“十二五”期间,中央总投资将达到4300亿元,累计将完成4.03亿亩退耕还林任务,相当再造一个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将为我国提高森林覆盖率3个百分点以上。2006年6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黑龙江省伊春市成为我国国有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首个试点城市。伊春8万公顷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实现了林地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流转,承包期限为50年。林改后的6年间,造林和森林抚育管理工作成绩明显,没有发生一起林地逆转的现象,而且实现了造林面积的不断扩大。但长期以来,由于国有林地存在资源性、结构性、社会性以及体制性的矛盾,严重影响了国有林地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其中,国有林地产权不明晰,国有林地流转发展滞后等方面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国有林地流转的关键性因素。论文通过对国有林地流转制度的历史沿革总结、评价,以及对国有林地流转制度的经济学分析,从基本原理的层面论证了解决问题的方向和对策就是进行产权改革,加快国有林地的流转。同时建立了国有林地流转成效评价指标体系,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个层面对国有林地流转前后的效益进行评价,并选取国有林区改革的第一个试点城市——伊春作为指标体系的实践验证,进一步证实了进行国有林地流转是解决问题正确的方向。明确了必须要进行国有林地流转的方向后,论文又对阻碍国有林地流转的影响因素建立了指标体系,通过对影响因素权重的确定,对排名靠前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从而对林地流转模式进行了制度设计,通过借鉴伊春模式,对全国下一步国有林地流转提供经验借鉴和制度模式,即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削弱林地现有生态功能,总体上保持国有主体地位不变和经济生态效益提升的前提和基础上,适度引入民营机制和民间资本,进行国有林地合法、有序、科学、健康流转。在此制度方向的前提下,论文对策部分提出对国有林地进行价值分类经营,依照市场经济规模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流转并进行有效监督,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完善配套措施,确立了以国有林地流转为核心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模式,促进林业建设投入的多元化、社会化,推动森林资源、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林区经济的发展。拟通过林权改革推动产权的明晰化,从而增强产权持有人和经营者的对于经营森林资源的自觉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对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提升了生态价值;第二,可以把国有林地流转经营转变为一个可以实现经济效益的投资途径和载体,打破国有国营的单一机制,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把林业工人转变成投资者,使广大林业职工“家家有其山,户户有其林”,实现了国有林地的生态价值;第三,扩大了就业渠道,缓解社会就业和职工下岗再就业的压力,同时大幅度增加林业职工收入,促进了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体现了国有森林资源的社会价值。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理论、现代产权理论、生态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多种理论,结合当前国有林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现状,重点研究了市场调节为主、多元产权主体并存的国有林地流转方式。在对伊春国有林地流转的进行实践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层次指标体系模型,在得出林地流转前后效益明显比较后,对国有林地流转模式进行了制度设计,建立一个新型国有林地流转体系,将林业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作为经营对象,确定价值经营主体,把握价值经营规律,以价值的增值为经营目标。提出国有林地流转过程必须实现价值主体分置,即把生态价值交给政府,把经济价值交给个人,把社会价值返回社会。鉴于我国国有林区林改试点已进行了近6年的时间,国有林地的流转在此过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宝贵经验,希望本文的研究结论和观点能够通过对现有流转成果进行总结,为下一步国有林区全面展开林地流转工作提供理论借鉴。
仲维维[6](2011)在《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效果评价及配套政策研究》文中提出黑龙江省森林资源丰富,是全国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国有林比重大,占林业总面积的93.2%。建国初期大规模开发建设以来,黑龙江省国有林长期超负荷地承担国家下达的木材生产任务和各项上缴指标,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国有森林资源下降,可采资源逐年减少,陷入了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两危”之中。虽然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但是收效不大,深层次的改革没有触及,事实证明,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势在必行。本文的研究范畴系地方国有林,即“黑龙江省林业厅辖属即地方国有林区”。黑龙江省林业厅于2007年制定了《黑龙江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试点管理办法》,实施国有林权改革试点。此次试点是林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关于林权改革精神,构建社会主义新林区的重大举措。本文在分析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产权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为理论支撑,运用经济学分析方法、数据包络分析方法、解释结构模型等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对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试点进行实地调查分析,通过对各国有林场的效率进行评价,并找出制约国有林权改革的因素进行诊断,最后提出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配套政策。首先,在对国内外文献梳理,特别是对黑龙江省林情分析基础上,发现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占全省森林面积近1/2,对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意义重大,且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因此,提出以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权改革为切入点进行研究,独占研究视角。在此基础上,对国有林权制度的经济缺陷及国有林权改革的经济功能进行经济学解释,解析了国有林权改革公平优先还是效率优先的辩证关系,为整个论文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其次,分析了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动因与特征。研究表明: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具有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的非均衡性、产权契约的不完善性、国有林业职工的强参与性及地方政府的主导性等特征;其改革的实质内容在于赋权与规制、相关主体利益的重新分配、新国有林权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适应相容。第三,阐述了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现状及效果,并应用定量方法对改革效率进行了评价。通过深入国有林权改革的6个市县、11个国有林场进行实地调查,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从生态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维度对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效果进行评价。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30个国有林场进行了效率评价及实证分析。研究表明:无论是综合技术效率、还是规模效率、纯技术效率,参与林改的国有林场有效率均高于未参与林改的国有林场。第四,提出制约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权改革的主要因素。借鉴国内相关学者对伊春国有林区林权改革和南方集体林权改革的研究观点,通过广泛的调研、座谈及讨论确定了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八个制约因素,采用考虑具有不同影响强度的ISM诊断模型,对国有林权改革制约因素的内部结构、层次及其因果关系进行诊断,据此为全面实施国有林权改革提供依据,提出了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经济扶持政策、林权管理法律政策、科技服务政策、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宏观政策和森林经理经营政策、森林采伐管理政策、林权流转政策等微观政策。国有林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利益主体的相关利益,且因此森林经营周期长,改革效果滞后,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国有林权改革提供理论支持,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保障。
周熙[7](2011)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生态环境建设影响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范畴上属于农村改革的一部分。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我国林业建设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充分调动了广大林农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了林业生产力,对于“三林”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出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如果不解决好“三林”问题,也就不可能全面、彻底地解决好“三农”问题。与此同时,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部分,不仅直接反映在农民的生活、生产环境,更关系到国家整体的生态环境,因为我国天然及人工的林木资源绝大部分还是分布于农村地区,农村的生态环境建设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相互依存,相互影响。两者相交共通的着手点在于林业建设,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影响,不仅对林业建设有一定意义,而且其成果直接反映在农村环境建设,亦能给我国新农村建设带来成效,更是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思路。本文在对产权理论、制度与制度变迁理论、森里资源产权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通过文献阅读、实地调研和案例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研究框架为:首先通过对比林权使用现状与林木资源保护利用现状,总结出两者之间的矛盾及其带来的生态问题,且林权的使用现状是林管政策是否合理指引的直接反映。同时回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总结发现其趋势是在发展林业经济的同时,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并得到重视,反应了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继而深入分析林管政策与当前环境的矛盾及其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并且举武汉市蔡甸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的资料为例,然后接着探究林权制度改革与新农村生态环境矛盾的耦合,最后提出林权制度改革对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保障策略。
章忠珍[8](2009)在《定南县林业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江西省定南县位于江西省最南端,是江西省林业重点县,林业建设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它对于进一步促进定南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前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林业的发展离不开林业管理,林业管理是促进林业发展的关键,从这一角度出发,研究定南县林业管理具有客观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当前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林业发展的大背景下,以江西省定南县林业管理为研究对象,主要运用林业可持续发展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组织管理理论和生态经济理论,通过对定南县自然及社会经济条件、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和林业管理政策、制度以及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论证,积极探讨了以下几方面内容:(1)定南县林业管理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2)定南县林业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及原则;(3)促进定南县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措施:(4)定南县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对策。如何完善定南林业现代管理体系,促进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定南县的林业管理只有抓住“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改革关键,转变思想观念和政府工作职能,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建立规范有序、权责明确、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型林业管理体系。具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三大体系”,即森林资源管理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林业保障体系。同时,抓好当前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以工程建设为载体,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定南林业可持续发展,以满足人民的各项需求。作为以林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的现代林业管理,应依据当地社会经济状况和资源状况,不断建立和完善最优的管理体系,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林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以及生态系统的最优状态。
范川,李贤伟,胡庭兴,袁渭阳,袁军,陈友根[9](2008)在《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探析——以四川省旺苍县为例》文中提出非公有制林业是中国林业未来一段时间发展的重点,针对具体地域,进行高产、优质和高效经营模式的探索对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实践意义。在对四川省旺苍县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对该县现有不同经营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指出了制约旺苍县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因素。根据该县三个不同地区的地域特点,选择或提出新的适合这三个不同地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经营模式,以期为本地区和其他具有相似地域特点地区的林业发展提供参考和理论依据。
赵海民[10](2008)在《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也必须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必须着眼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引导涉农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现代农业持续发展。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技术创新的主体又是企业,而农业企业是现代农业最主要的经营主体,因此,农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是发展现代农业关键所在。近年来,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高,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严重的发展障碍。论文前三章主要研究了技术创新模式的国内外研究综述、相关理论及其技术创新模式的实践等内容。论文第四章分析了河北省农业企业的现状以及河北省农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存在的主要障碍因素。大部分农业企业都存在规模障碍、技术障碍、创新人才障碍、资金障碍、管理障碍、技术创新意识障碍。此外,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对农业企业与工商企业技术创新障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了农业企业自身特有的三个影响因素,并且与工商企业相比,农业企业在资金因素、人才因素、技术因素、管理因素方面对技术创新的影响程度存在着差异,这两方面的对比分析也是论文的一个创新之处。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论文的第五章选取了“绿岭技术创新模式”作为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典型案例进行了个案分析。文章最后通过对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现状的SWOT分析,提出了适合河北省农业企业的技术创新模式。同时为了保障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顺利实现,文章最后从六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走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之路,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多元化和社会化的投入体系,为技术创新提供资金保障:加强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为农业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储备;观念创新、知识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鼓励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打造名企名牌;实施“绿色”战略,开拓国际市场。
二、文安县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文安县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伊川县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伊川县非公有制林业分析 |
2.1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2.2 民营林业投资的主要形式 |
3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取得的成效 |
3.1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开辟了脱贫致富新途径 |
3.2 带动了相关产业的迅猛发展 |
3.3 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化 |
3.4 增加了森林资源, 改善了生态环境 |
3.5 加强和巩固了农业基础地位 |
4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5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对策及建议 |
5.1 观念启动 |
5.2 政策推动 |
5.3 引资驱动 |
5.4 项目带动 |
5.5 加工拉动 |
5.6 服务助动 |
(2)伊川县林业转换机制深化改革举措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改革措施 |
2.1 多策并举, 营造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
2.2 创新营林机制, 增强造林绿化活力 |
2.3 转换营林机制, 开创林业工作新局面 |
(3)湖南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调查报告 ——以平江、茶陵、衡阳和蓝山四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课题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相关概念界定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本课题的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2 调查样本简介 |
2.1 样本县林业概况 |
2.1.1 平江县林业概况 |
2.1.2 茶陵县林业概况 |
2.1.3 衡阳县林业概况 |
2.1.4 蓝山县林业概况 |
2.2 样本村概况 |
2.3 样本户概况 |
2.4 被调查者情况 |
3 湖南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问题调查结果 |
3.1 林业社会化服务需求情况 |
3.1.1 育林资金补贴需求情况 |
3.1.2 林权抵押贷款需求情况 |
3.1.3 林业科技服务需求情况 |
3.1.4 森林资源保险意愿情况 |
3.1.5 发展林业合作组织需求调查分析 |
3.1.6 森林资产评估中介服务需求情况 |
3.1.7 其他需求情况 |
3.2 林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情况 |
3.2.1 林业社会化服务供给现状 |
3.2.2 林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模式 |
3.2.3 林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素质 |
3.3 林农对林业社会化服务的支付能力与支付意愿 |
4 湖南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分析 |
4.1 林业社会化服务供需不均衡 |
4.2 林业市场化程度低,公众认知度不高 |
4.3 林业产业结构单一,社会化服务动力不足 |
4.4 林业资金投入不足,难以满足林业社会化服务需求 |
4.5 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效率不高 |
4.6 林业社会化服务质量还比较低 |
4.7 林业社会化服务管理水平不高 |
5 改善湖南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
5.1 扩大社会化服务内容 |
5.1.1 积极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 |
5.1.2 积极组建林业专业协会 |
5.1.3 加快林业融资体系建设 |
5.1.4 强化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 |
5.1.5 强化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
5.1.6 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 |
5.1.7 加快建设农村林业信息服务体系 |
5.1.8 积极组建林业中介服务机构 |
5.2 鼓励多主体参与,建设多形式供给模式 |
5.2.1 完善服务组织网络,鼓励多主体参与 |
5.2.2 建设多形式供给模式,合理安排各种服务模式 |
5.3 提高林农文化水平,完善林农需求表达机制 |
5.4 提高服务主体的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职能 |
5.5 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 |
5.6 优化外部运行环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研究 ——基于三个平原试点县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外主要发达国家私有林采伐管理制度现状及其启示 |
1.3.1 国外主要发达国家私有林采伐管理制度现状 |
1.3.2 主要启示 |
1.4 国内的研究与实践现状 |
1.5 研究内容、方法与研究路线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5.3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非公有制林业的内涵 |
2.1.2 非公有制林业的特点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森林分类经营理论 |
2.2.3 森林经营理论 |
3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和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基本情况 |
3.1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基本情况 |
3.1.1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历程 |
3.1.2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3.2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定位 |
3.2.1 环京津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主体 |
3.2.2 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
3.3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基本情况 |
3.3.1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
3.3.2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
3.3.3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 |
4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现状分析 |
4.1 调查地区与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
4.1.1 调查地区基本情况 |
4.1.2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
4.2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方式和效果 |
4.2.1 因地制宜,自主选择林业采伐管理改革方式 |
4.2.2 限额管理范围和商品林采伐管理放宽,提高了林农的积极性 |
4.2.3 林木采伐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林农受益 |
4.2.4 无证采伐现象减少 |
4.3 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
4.3.1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进展缓慢 |
4.3.2 对规划林地和非规划林地的界定较为混乱 |
4.3.3 土地承包到期后的集中采伐与限额有限的矛盾 |
4.3.4 防护林限伐与生态补偿之间的矛盾 |
4.3.5 育林基金设置与增加林农收入的矛盾 |
5 林农对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的认知及意愿分析 |
5.1 林农对最新的林业采伐管理政策的认知状况分析 |
5.1.1 林农对国家最新的林业采伐改革政策内容的认知 |
5.1.2 林农对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的认知 |
5.2 林农对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的意愿分析 |
5.2.1 林农对最新的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政策的支持意愿 |
5.2.2 林农对用材林主伐年龄确定主体的意愿 |
5.2.3 林农对林业采伐限额管理范围的意愿 |
5.2.4 林农对林木采伐审批时检查监督的意愿 |
6 完善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
6.1 建立适应性强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 |
6.2 加强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
6.3 协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土地类型 |
6.4 加大造林补贴力度 |
6.5 尽快完善落实防护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
7 结论与讨论 |
7.1 结论 |
7.2 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作者简介 |
致谢 |
(5)国有林地流转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评价 |
1.3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的内容 |
1.3.2 研究的方法 |
1.3.3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产权的涵义 |
2.1.2 森林产权的内涵 |
2.1.3 国有林地流转的内涵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制度变迁理论 |
2.2.3 区域经济理论 |
2.2.4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2.5 生态经济系统矛盾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国有林地流转制度的历史沿革及评价 |
3.1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有林业建设政策的演变历程 |
3.1.1 改革开放以来林业建设政策演变 |
3.1.2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林业建设政策演变规律分析 |
3.1.3 我国国有林业建设政策未来发展展望 |
3.2 国有林地流转制度的历史沿革 |
3.2.1 完全计划经济体制阶段的国有林地流转制度 |
3.2.2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的林地流转制度 |
3.2.3 市场经济体制完善阶段的林地流转制度 |
3.3 国有林地流转制度改革的评价 |
3.3.1 国有林地流转试点工作总体上体现了公平合理 |
3.3.2 国有林地流转试点工作实现了多方共赢 |
3.3.3 国有林地流转的核心在于产权制度的变革 |
3.4 本章小结 |
4 国有林地流转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4.1 林地资源的经济属性 |
4.1.1 林地资源的稀缺性特征 |
4.1.2 国有林地产权的可分性特征 |
4.2 国有林地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 |
4.2.1 国有林地资源的外部性特征 |
4.2.2 国有林地资源的公共池塘资源性特征 |
4.2.3 国有林地资源的政府规制与政府失灵 |
4.3 林地资源利用的博弈分析 |
4.3.1 林地资源公共产品属性的囚徒困境 |
4.3.2 国有林地流转市场模式的囚徒困境 |
4.4 国有林地流转的准自由进入状态 |
4.5 本章小结 |
5 国有林地流转成效的实证分析 |
5.1 建立国有林地流转成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
5.2 国有林地流转成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5.2.1 评价指标体系的选取方式 |
5.2.2 国有林地流转成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建立 |
5.2.3 国有林地流转成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模型的建立 |
5.2.4 国有林地流转成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权重的确定 |
5.3 国有林地流转成效评价的实证分析 |
5.3.1 林地流转成效的历史比较 |
5.3.2 国有林地流转成效具体分析 |
5.3.3 伊春国有林地流转成效的实践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国有林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6.1 国有林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
6.1.1 国有林地产权的缺陷从根本上影响顺利流转 |
6.1.2 尚未形成有效的林地流转体系和林价交易体系 |
6.1.3 国有林地流转配套措施尚不到位 |
6.1.4 国有林地经济价值下降,生态价值弱化 |
6.1.5 国有林区职工生活水平下降 |
6.1.6 国有森林资源和森工企业优势逐渐丧失 |
6.1.7 国有林区的发展面临断裂的危险 |
6.2 国有林地流转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6.2.1 国有林地流转问题的成因分析 |
6.2.2 国有林地流转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6.3 进一步推进国有林地流转的难点和重点 |
6.3.1 林地流转方式的设定 |
6.3.2 投资主体的明确 |
6.3.3 政府职能的转变 |
6.3.4 健全林区的社会保障体系 |
6.3.5 法律的合理化和完善化 |
6.4 本章小结 |
7 国有林地流转的制度设计 |
7.1 国有林地流转改革取得的经验启示 |
7.1.1 林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
7.1.2 林权制度改革的原则与目标 |
7.1.3 国有林地流转改革的实施方案 |
7.1.4 林地流转改革试点的经验启示与借鉴 |
7.2 国有林地流转改革的制度准备 |
7.2.1 国有林地流转过程应遵循的原则 |
7.2.2 国有林地流转应处理好各种关系 |
7.3 国有林地流转的制度设计框架 |
7.3.1 分类处理的制度设计 |
7.3.2 “三权”流转的制度设计 |
7.3.3 拓展林业投资渠道的制度设计 |
7.4 本章小结 |
8 深化完善国有林地流转制度的对策建议 |
8.1 加强森林资源产权意识和生态意识的重视程度 |
8.2 推进实施分类经营,优化国有林地产权结构 |
8.2.1 生态公益林的产权结构模式选择 |
8.2.2 用材商品林的产权结构模式选择 |
8.3 建立公平与效率并重的森林产权交易市场 |
8.3.1. 成立规范的林权交易流转市场 |
8.3.2 有条件地区可尝试进行内部林权交易试点 |
8.3.3 成立专业性的森林资源评估机构 |
8.4 建立有针对性的国有林地资源投融资金融体系 |
8.4.1 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建立国有林区投融资体系 |
8.4.2 组建林业担保公司或小额信贷公司 |
8.4.3 制定面向林业经营的信贷优惠政策 |
8.5 加速转变政府服务林权改革的行政职能 |
8.5.1 国有林地流转中的政府职能定位 |
8.5.2 政府职能服务内容 |
8.6 推进国有林地流转配套措施改革与完善 |
8.6.1 完善林业税费制度 |
8.6.2 加强森林资源产权归属的登记备案工作 |
8.6.3 建立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动态评价体系 |
8.6.4 逐步完善森林资源的保险机制 |
8.7 完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社会保障体系 |
8.7.1 国有林区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原则 |
8.7.2 国有林区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 |
8.8 完善国有林地流转的法律保障体系 |
8.8.1 国有林权制度存在的法律缺陷 |
8.8.2 保障国有林地健康流转的法律实施措施 |
8.9 本章小结 |
9 结论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的创新之处 |
9.3 研究的不足之处 |
9.4 下一步研究的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附录C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效果评价及配套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English Catalog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相关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方法及创新之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4.4 创新之处 |
2 研究范畴的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研究范畴 |
2.1.1 研究范围界定 |
2.1.2 地方国有林权改革与伊春国有林权改革的差异分析 |
2.1.3 地方国有林权改革与集体林权改革的差异分析 |
2.2 理论分析 |
2.2.1 国有林权改革的经济学解释 |
2.2.2 国有林权改革的公平与效率博弈 |
2.3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动因、特征分析及实质判断 |
3.1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动因 |
3.2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特征 |
3.2.1 制度供给与需求的非均衡性 |
3.2.2 产权契约的不完善性 |
3.2.3 林业职工的强参与性 |
3.2.4 地方政府的主导性 |
3.3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的实质判断 |
3.3.1 赋权与规制 |
3.3.2 相关主体利益的重新分配 |
3.3.3 新国有林权制度与其他制度的适应相容 |
3.4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现状及效果分析 |
4.1 国有林权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
4.2 国有林权改革现状分析 |
4.2.1 国有林权改革总体情况 |
4.2.2 国有林权改革各流转试点具体情况 |
4.3 国有林权改革前后生态效果对比分析 |
4.3.1 森林资源增长变化 |
4.3.2 森林资源管护变化 |
4.4 国有林权改革前后经济效果对比分析 |
4.4.1 林业投资变化 |
4.4.2 林业职工收入变化 |
4.5 国有林权改革前后社会效果对比分析 |
4.5.1 劳动力就业情况变化 |
4.5.2 国有林场和谐程度变化 |
4.5.3 政府职能转变 |
4.6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综合效率评价 |
5.1 前提假设 |
5.1.1 森林资源“稀缺性”假设 |
5.1.2 承包户“经济理性”假设 |
5.1.3 承包户“机会成本”假设 |
5.2 构建国有林权改革效率评价模型 |
5.2.1 DEA方法的基本原理及特点 |
5.2.2 DEA方法的评价模型 |
5.2.3 构建国有林权改革效率评价模型 |
5.3 建立国有林权改革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
5.3.1 建立指标体系的目的 |
5.3.2 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 |
5.3.3 决策单元选取的标准 |
5.3.4 评价指标的选取与定义 |
5.4 基于DEA方法的国有林权改革效率评价 |
5.4.1 调查设计及样本结构 |
5.4.2 数据处理与说明 |
5.4.3 国有林权改革效率的评价 |
5.5 国有林权改革效率评价结果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6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制约因素分析 |
6.1 国有林权改革的制约因素阐释 |
6.1.1 国有林权改革制约因素的选择 |
6.1.2 国有林权改革制约因素的内涵解析 |
6.2 基于ISM方法的国有林权改革制约因素内部结构模型的构建 |
6.2.1 ISM结构模型解析法 |
6.2.2 建立制约因素内部关联结构模型 |
6.3 国有林权改革制约因素内部关联结构测算 |
6.3.1 建立制约因素内部关联结构的可达矩阵 |
6.3.2 制约因素内部关联结构的区域分解和级间分解 |
6.3.3 求解制约因素结构矩阵并绘制多级递阶结构图 |
6.4 国有林权改革制约因素模型结果解析 |
6.5 本章小结 |
7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宏观配套政策 |
7.1 经济扶持政策 |
7.1.1 政策性森林保险形式的经济扶持 |
7.1.2 财政补贴形式的经济扶持政策 |
7.1.3 信贷优惠形式的经济扶持政策 |
7.2 林权管理法律政策 |
7.2.1 稳定林权,充分发挥林权证效用 |
7.2.2 发证规范操作,确保权证相符 |
7.2.3 完善林权变更注销登记制度 |
7.2.4 加大林权管理法律力度 |
7.3 科技服务政策 |
7.3.1 科技创新体制 |
7.3.2 构建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
7.3.3 林业科技采纳者能力建设 |
7.3.4 引进林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
7.4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7.4.1 林业社会化服务内容 |
7.4.2 服务体系建设原则 |
7.4.3 完善林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体系 |
7.4.4 建立健全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体系 |
7.4.5 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网络 |
7.4.6 强化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 |
7.5 本章小结 |
8 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微观配套政策 |
8.1 森林经理的经营政策 |
8.1.1 森林调查方面 |
8.1.2 森林经营计划方面 |
8.1.3 森林可持续经营方面 |
8.1.4 森林经营组织方面 |
8.2 森林采伐的管理政策 |
8.2.1 科学编制严格执行森林经营方案 |
8.2.2 实施森林采伐分类管理 |
8.2.3 合理安排采伐计划,简化采伐管理环节 |
8.2.4 取消年木材生产计划和出材率 |
8.2.5 积极探索商品林按面积限额采伐管理新途径 |
8.3 林权流转政策 |
8.3.1 林权流转应遵循的原则 |
8.3.2 规范林权流转行为 |
8.3.3 培育林权流转市场 |
8.3.4 建立林权交易机构 |
8.3.5 加强林权流转监督管理 |
8.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生态环境建设影响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课题研究的背景 |
1.2 课题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对于本课题的相关研究和经验 |
1.4 课题的研究方法、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基础 |
1.5 主要内容与结构体系 |
1.6 本章小结 |
2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的回顾 |
2.1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的历史变迁 |
2.2 集体林业产权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 |
2.3 本章小结 |
3 农村林管政策与当前环境的矛盾及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 |
3.1 农村林地的减少 |
3.2 林木的采伐量加剧 |
3.3 公益林监管不力、经营利用低效率 |
3.4 森林景观开发利用权流转秩序混乱 |
3.5 本章小结 |
4 林权制度改革与新农村生态环境矛盾的耦合 |
4.1 林权制度改革对林地的保护 |
4.2 林权制度改革对林木采伐制度的完善 |
4.3 林权制度改革对公益林监管的强化 |
4.4 林权制度改革对森林景观开发利用的引导与规范 |
4.5 本章小结 |
5 实地调研——以武汉市蔡甸区林权制度改革为例 |
5.1 林业基本情况 |
5.2 林权制度改革的开展 |
5.3 林权改革工作的进展及初步效果 |
5.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蔡甸区新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 |
5.5 本章小结 |
6 林权制度改革下的新农村生态环境保障策略 |
6.1 退耕还林 |
6.2 公共利益保障策略 |
6.3 公益林保护监管制度建设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 |
7.1 本文的主要结论 |
7.2 研究的局限性 |
7.3 思考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定南县林业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1.4.2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第2章 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林业 |
2.1.2 林业可持续发展 |
2.1.3 林业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组织管理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4 生态经济理论 |
第3章 定南县林业管理现状 |
3.1 研究区概况 |
3.1.1 自然条件 |
3.1.2 社会经济 |
3.2 林业管理现状 |
3.2.1 森林资源管理 |
3.2.2 林业企业经济管理 |
3.2.3 林业组织管理机构 |
3.2.4 林业管理政策 |
3.2.5 林业管理制度 |
3.3 取得的成效 |
3.3.1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效显着 |
3.3.2 森林资源增长明显 |
3.3.3 林业生态建设全面加快 |
3.3.4 林业产业逐步壮大 |
3.3.5 生态旅游文化不断丰富 |
3.3.6 林业组织内部管理逐步规范 |
第4章 定南县林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森林资源保护方面 |
4.1.2 林业产业发展方面 |
4.1.3 组织管理方面 |
4.2 原因分析 |
4.2.1 对现代林业的认识尚未转变 |
4.2.2 对森林经营的理念尚未转变 |
4.2.3 对林业的管理观念尚未转变 |
4.2.4 林业管理职能紊乱 |
4.2.5 政策执行手段单一 |
4.2.6 "政企事"未分开 |
4.2.7 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
第5章 完善定南县林业管理的对策 |
5.1 定南县林业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及原则 |
5.1.1 指导思想 |
5.1.2 奋斗目标 |
5.1.3 基本原则 |
5.2 完善定南县林业管理的具体措施 |
5.2.1 转变对林业的认识 |
5.2.2 转变林业管理的思想观念 |
5.2.3 转变林业管理职能 |
5.2.4 完善林业管理体系 |
5.2.4.1 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 |
5.2.4.2 完善林业产业发展体系 |
5.2.4.3 完善林业保障体系 |
5.2.5 加强"重点工程"建设,促进林业发展 |
5.2.5.1 "重点工程"建设的基本情 |
5.2.5.2 主要做法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进一步研究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探析——以四川省旺苍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1旺苍县简况 |
2旺苍县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现状 |
2.1旺苍县非公有制林业经营模式发展现状 |
2.2非公有制林业不同经营模式效益比较 |
2.2.1不同经营模式生态效益比较 |
2.2.2不同经营模式社会效益比较 |
2.2.3不同经营模式经济效益比较 |
3旺苍县非公有制林业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 |
3.1林地经营管理有待改进 |
3.2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规模小效益低优势不明显 |
3.3税费负担过重企业和个人资产保障等服务不到位 |
3.4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
3.5资金林地分离 |
3.6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低 |
4旺苍县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建议 |
4.1适宜腹部走廊区的经营模式 |
4.1.1积极吸引外资建立龙头企业 |
4.1.2打造有实力的股份制和私营林业公司 |
4.1.3开展“支部+协会”的形式发展乡村旅游业 |
4.1.4走联户经营新形式创林业收入新增长 |
4.2适宜南部低山区的经营模式 |
4.2.1开展分收育林的合作造林经营模式搞活林区经济 |
4.2.2鼓励有财力的农户承包经营开展短周期工业用材林营造 |
4.2.3保证家庭经营继续坚持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 |
4.2.4鼓励进行联户经营开展商品林建设 |
4.3适宜北部中山区的经营模式 |
4.3.1巩固家庭经营推动北部中山区生态体系建设 |
4.3.2加强站村联营和国社联营不断提高农户生活水平 |
(10)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立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总结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 |
1.4.1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4.2 论文创新点 |
2 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相关理论介绍 |
2.1 农业企业的基本理论 |
2.1.1 农业企业的界定 |
2.1.2 农业企业的类型 |
2.1.3 农业企业的特征 |
2.2 技术创新理论 |
2.2.1 技术创新的含义 |
2.2.2 技术创新的分类 |
2.2.3 技术创新的过程 |
2.3 技术创新模式 |
2.3.1 技术创新模式的含义 |
2.3.2 技术创新模式的类型 |
3 国内外技术创新模式实践 |
3.1 国外主要技术创新模式实践 |
3.1.1 美国技术创新模式 |
3.1.2 日本技术创新模式 |
3.1.3 美日技术创新模式借鉴 |
3.2 国内技术创新模式介绍 |
3.2.1 渐进性技术创新模式—“引进—吸收—创新” |
3.2.2 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模式 |
3.2.3 创新孵化器模式 |
3.2.4 自主创新模式 |
4 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障碍因素分析 |
4.1 河北省农业企业现状 |
4.2 影响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的障碍因素 |
4.2.1 农业企业规模障碍 |
4.2.2 农业企业技术障碍 |
4.2.3 农业企业创新人才障碍 |
4.2.4 农业企业资金障碍 |
4.2.5 农业企业管理障碍 |
4.2.6 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意识障碍 |
4.3 农业企业与工商企业技术创新影响因素的差异分析 |
4.3.1 不同影响因素的分析 |
4.3.2 相同影响因素影响程度差异分析 |
5 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典型案例分析 |
5.1 河北绿岭果业有限公司概况 |
5.2 绿岭技术创新模式分析 |
5.2.1 走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之路 |
5.2.2 以商业资本为主的融资创新 |
5.2.3 经营管理创新 |
5.2.4 立体生态型农业发展 |
5.2.5 营销模式创新 |
5.3 绿岭技术创新模式总结 |
6 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模式选择及发展策略 |
6.1 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现状的SWOT分析 |
6.1.1 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内部环境分析 |
6.1.2 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外部环境分析 |
6.2 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模式选择 |
6.2.1 三种技术创新模式所需基本条件 |
6.2.2 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模式选择依据 |
6.2.3 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模式选择 |
6.2.4 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发展策略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作者简历 |
致谢 |
附发表论文 |
四、文安县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论文参考文献)
- [1]伊川县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 李少杰,王艺伟,王晓蒙. 绿色科技, 2014(09)
- [2]伊川县林业转换机制深化改革举措分析[J]. 王幸丽,王艺伟,王庆伟,王晓蒙. 绿色科技, 2014(08)
- [3]湖南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调查报告 ——以平江、茶陵、衡阳和蓝山四县为例[D]. 晋书元.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2(11)
- [4]河北省非公有制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研究 ——基于三个平原试点县的调查[D]. 马静娜. 河北农业大学, 2012(08)
- [5]国有林地流转制度研究[D]. 张伟. 东北农业大学, 2012(02)
- [6]黑龙江省国有林权改革效果评价及配套政策研究[D]. 仲维维. 东北林业大学, 2011(11)
- [7]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生态环境建设影响的研究[D]. 周熙. 华中科技大学, 2011(07)
- [8]定南县林业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 章忠珍. 南昌大学, 2009(S1)
- [9]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探析——以四川省旺苍县为例[J]. 范川,李贤伟,胡庭兴,袁渭阳,袁军,陈友根. 林业资源管理, 2008(05)
- [10]河北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研究[D]. 赵海民. 河北农业大学, 2008(08)